关于诽谤罪的立案准则,绝对不能依托是否存在复数次的诽谤行为进行简单的衡量。
实际情况下,诽谤行为严重性的评估应该综合考虑诽谤言论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与事实严重不符以及对他人名誉所带来的巨大伤害等因素,同时还需要关注其在社会公众中的不良影响程度。
因此,即使仅有一次诽谤行为,若其内容严重失实、对他人名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或者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其恶劣的反响,那么这同样有可能符合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然而,如果诽谤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可能需要多次的诽谤行为才能达到立案的条件。
总而言之,对于诽谤罪的判定,其核心重点应当落在诽谤行为所潜在的危害程度及其严重性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法律范畴中,犯下诽谤罪者须承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例规定:
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对他人进行恶意诽谤,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
然而,并非所有捏造事实上的诽谤行为都能构成犯罪,只有当这种行为涉及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具体来说,情节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捏造事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严重损毁;
3.捏造事实对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诽谤行为最终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甚至使得受害人走上绝路等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诽谤罪需要指认现场吗
在司法实践的层面上,对于诽谤这一类事例而言,通常并不需要明确的指认现场。对于诸如盗窃、抢劫等这类特定犯罪行为所涉之相关事例,往往才会采用指认现场的方法进行调查取证。而诽谤罪这个概念,重点关注的是言论的内容、传播的方式以及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受害者的名声所受到的实质性的损坏。因此,在对诽谤罪的调查和审判环节中,更为重要的是凭借各类如书籍、物品、目击证人陈述、电子数据库等类型的原始证据,以确定犯罪的实际情况。然而,特定的调查手段或者程序之需否,须依赖于事例的具体性质和司法机构作出的判断。
诽谤罪立案不能仅看次数。应综合考虑言论内容与事实不符程度、对他人名誉伤害及社会影响。一次诽谤若内容严重失实、损害极大或反响恶劣,可能立案;情节轻微则可能需多次。判定重点在危害程度和严重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