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资诈骗罪这一行为所涉及到的个人量刑,需依涉案金额以及案件情节之严重性来综合判断与衡量。
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达到了相当额度(数额较大),那么依据相关法条应处以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附加罚金的判处;
如果涉案金额愈发庞大,或是在案件中表现出了其他严重恶性情节,那么量刑就会相应提升,通常要被处以七年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得承担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法律后果。
若是有公司或企业受到此种罪行影响,依据前述规定也将接受同等严厉的惩罚,对单位施加罚款之责外,还应依前文所述条例,对公司或企业的特定负责人进行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能申请假释么
对于涉及集资诈骗罪的犯人而言,倘若其符合适用假释之规定,则可向司法部门提交假释申请。需要指出的是,假释之适用条件如下所示:首先,犯人必须在服刑过程中严格遵守狱中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善自身素质,立志回归社会,充分展现真诚改过之决心,且确保自我行为已消除再次犯罪的危险性。其次,若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之人,需实际服满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若为被判处无期徒刑之人,实际执行年限需满足十三年以上的要求。《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在上海地区,集资诈骗罪属于被确认为可以进行立案处理的犯罪类型之一。
该罪行性质恶劣,直接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构成了严重的经济犯罪形态。
就上海市的法律实践来看,对于犯罪行为涉及到的情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定义的集资诈骗罪的理论要件,并且数额满足法定的追诉标准时,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开展立案侦查工作。
至于具体的立案标准方面,一般包括集资规模较大、社会影响重大以及给受害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较多等情形。
举例来说,若涉案人员为个人,其涉嫌实施的集资诈骗金额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或以上,若涉及的主体为单位,则要求相应的集资诈骗金额需要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才会首先予以立案调查和追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达到上述数额有望触发立案门槛,但实际的认定处理过程必须综合考量诸多要素,例如犯罪手段的多寡、社会危害结果的实际影响力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等,以保证判决的公正性。
集资诈骗罪个人量刑依涉案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判断。金额较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处七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犯罪同罚,对单位罚款,对负责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