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有哪些要求和程序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之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实行的特殊程序,旨在对于现行犯罪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之身体自由予以暂时剥夺,以期促使其接受调查和取证。
此项措施具有以下要求:首先,拘留之对象必须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其次,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况。
在程序层面,公安机关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汇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签发《拘留证》。
在执行拘留之时,应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必要找律师吗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的司法程序中,寻求律师的专业协助显得尤为重要。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在这个阶段律师能够及时地与涉案人员进行会面,详细了解案情的具体细节,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情感上的援助。此外,律师还有权向负责调查的机构了解被怀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及其相关情况,并且可以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例如请求更改强制性的拘押方式等。在这里,律师还可以对侦查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从而保护被怀疑人的正当权益。倘若事件存在证据不充分或者罪名认定出现差错等问题时,律师可及早进行介入,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以此提升事件得到妥善解决的几率。综上所述,律师的参与不仅有利于维护被怀疑人的应有权利,更是为事件获得公正审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侦查案件时的程序,暂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自由以调查取证。要求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有法定紧急情况。程序上公安填报告审批,获批后签发《拘留证》。执行时向被拘留者出示,要求签字按手印。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