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诈骗罪的资金追缴方法有几种
在处理集资诈骗案件中的资金追缴问题时,通常会采用如下几种主要方式:首先是详细调查犯罪嫌疑人行踪以及其资产情况,其中包括各类银行账户,个人或商业用房,私家车及其他动产类资产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冻结、扣押以及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其次是追踪资金流动去向,对于涉及到的涉及到非法资金转移的账户及其他相关财产,需立即实施有效控制措施以防止其继续流失。
再者,对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不当收益,应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追回并上交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集资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存在明确的数额标准。
首先,数额较小的标准为个人诈骗公私财产达到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而在数额巨大的情况下,个人檀越集资诈骗公私财产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便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集资诈骗的犯罪金额并非该罪衡量量刑的唯一指标,亦需考虑到罪犯的犯罪情节。
例如,是否长期从事违法的集资诈骗活动、是否身为集资诈骗团伙的首要分子、对受害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种因素,以及罪犯过往的行为记录、案发后的悔罪表现以及退赔情况。
综合这些要素,全面评估罪犯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采取差别化的标准,给予适当的量刑处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在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三、集资诈骗罪追诉期是几年
涉及到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时效问题,这将主要取决于预计该罪行可能会产生的判罚年限。鉴于集资诈骗罪所能触及的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项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确立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被认为必须予以追诉处理的事例,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实审批。同时,针对追诉时效提出了例外情况,即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的,那么前一个罪名的追诉期限将自犯下新的罪行之日重新开始计算。再者,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侦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事例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故意规避侦查或审判,那么他们将不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处理集资诈骗案件的资金追缴,通常有几种主要方式。一是调查犯罪嫌疑人行踪和资产,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二是追踪资金流向,控制非法转移的账户和财产。三是依法追回非法所得收益并上交国库。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