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开庭会不会提前通知
量罪查证之后,若正式开庭审理前会先行通知被告方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交代。
法院会根据特定案件的实际性质及刑事法律流程,提前在合理期限内向各方有关人士公布开庭日期、执行场所等详细信息,确保被告方有充足的时机对司法辩护做全面筹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吗
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手段,乃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刑事法律制度。
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原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已经设定的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提供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为其开具规范的保证书,确保该类人员不至于逃避接下来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同时也能做到随叫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开庭后什么时候收监
针对您提问中的取保候审开庭后续事宜,是否需要收监是取决于法院审判结果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判决判定为有罪且需服实刑,那么通常会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对嫌疑人进行重新收监。然而,关于判决生效的具体时间点,一般的一审刑事事例在其上诉期限内未出现上诉或抗诉情况时,上诉期满便可视为判决生效;而对于二审刑事事例来说,只要作出了终审判决或者裁定,即可立即生效。但是,在此之前,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强制措施被变更,从而面临被收监的风险。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收监的具体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需要结合多个复杂的因素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量罪查证之后,若正式开庭审理前会先行通知被告方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交代。法院会根据特定案件的实际性质及刑事法律流程,提前在合理期限内向各方有关人士公布开庭日期、执行场所等详细信息,确保被告方有充足的时机对司法辩护做全面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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