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毒品罪假毒品量刑多少
在法律实践中,倘若行为人主观上误以为所贩卖之物为真实的毒品,而事实上却是假冒伪劣的毒品,通常不会将此类行为归类为贩卖毒品罪行进行惩处。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足以让他人产生误解,误以为所售物品为真实的毒品进而实施购买行为,那么该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在此种情形之下,量刑标准将会依据诈骗所得金额、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决。
若诈骗所得金额达到较大规模,则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
若诈骗所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若诈骗所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贩卖毒品罪最高能判刑多长时间
关于贩卖毒品这一罪行与相关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毒品销售行为都将被视为贩卖毒品罪,且一旦触犯此罪名,将会面临着最为严厉的惩罚——死刑。
而这种严格的执法并不仅仅是对罪行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只要存在以下任意两种情况,便可以直接适用最重的量刑标准,也就是我们的死刑,并同时对其财产进行彻底的没收:
(1)非法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2)作为贩卖毒品团伙或组织中的重要角色,策划、指挥了此类活动;
(3)利用武力或威胁的手段,保护自己或他人从事非法售毒行为;
(4)在抵抗执法机构的调查、拘留、逮捕等行动中表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
(5)参与到如“金三角”、“银三角”这样庞大、持续的跨国贩毒网络。
因此,在中国贩卖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特定标准的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贩卖毒品罪15年可以减刑多久
关于因贩卖毒品罪而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者的减刑事宜,主要取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明文规定,罪犯所享有的减刑权益并不能超过其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换言之,从理论上讲,最多只能获得7年零6个月的减刑。尽管如此,减刑的实施是与严格的法律条件以及特定的程序紧密相连的。这其中就包括必须模范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造中去,并且确实展现出了悔过自新的良好态度或立下了显著的功劳。对于那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他们所能获得的减刑幅度将会更为宽泛。比如,成功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或者向狱方举报且经过查证属实的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等等。至于具体的减刑期限,则需要由负责执行的相关机构提出详尽的建议书,然后上报至人民法院进行严谨的审核与裁定。
行为人误卖假毒品不按贩卖毒品罪惩处。若让人误以为卖真毒品而购买,可能定诈骗罪。量刑依诈骗金额和情节,金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等并处罚金;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甚至无期,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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