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若公安部门对拘留中的犯罪嫌疑人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的,那么就应在拘留期满的第三天起,向上报告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获得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段可适度地延展一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团体性犯罪活动的情节严重的嫌疑人来说,其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则可以再次延长至第三十天。
此时,人民检察院应对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审查请求书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根据实际案情给出同意或否决逮捕申请的决定。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嫌疑人经历刑事拘留直至确定是否正式立案审理,最长可能需要三十七天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般公安对拘留嫌疑人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满第三天起报检察院审查批准,特定情况可延一至四天。流窜作案等严重嫌疑人可延至三十天。检察院收到公安审查请求书后七日内要决定同意或否决。按此规定,嫌疑人从刑事拘留到确定是否立案审理最长可能要三十七天。这期间涉及一系列程序和时间规定,以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二、刑事拘留的刑期是多久,可以折抵刑期么
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能否折抵刑期,主要取决于罪犯最终被判定的刑罚种类。
若是罪犯最终被裁定为管制或者拘役,那么在正式判决之前所受的羁押期限将会被折算为相应的刑期;
具体来说,管制的羁押期限每一天都可折抵刑期两天;
而拘役的每日羁押期限仅能被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至于有期徒刑,其每日的羁押期限也只能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刑事拘留多久后会判刑
“刑事拘留”这一举措仅仅属于暂时性的法律制约措施之一,并不能作为判定一个人是否是否犯罪以及其量刑罪行的必要步骤或期限标准。在一般的情况下,从实施刑事拘留至最终判决的时间跨度,主要受到事件复杂性及司法程序推进速度的影响。对于较为简单的事件,可能仅需数月即可完成审判;然而,对于复杂的事件,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进行处理。通常而言,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而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申请时,也有7天的期限。在逮捕行为确定后,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出2个月;如遇情节复杂且期限已满仍无法结案的事件,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请,延长1个月的侦查期限。若涉及到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事件等特殊情况,还可再次申请延长。随后,事件将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审查期限一般为1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事件,可适当延长半个月。然而,以上所述均为一般性的规定,具体的实践情况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差异。
一般公安对拘留嫌疑人认为需逮捕,应在拘留满第三天起报检察院审查批准,特定情况可延一至四天。流窜作案等严重嫌疑人可延至三十天。检察院收到公安审查请求书后七日内要决定同意或否决。按此规定,嫌疑人从刑事拘留到确定是否立案审理最长可能要三十七天。这期间涉及一系列程序和时间规定,以确保案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