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还有什么程序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达到时,执行机关应该于期限届满前15天内书面通知做出决定的机关;
然后再由该决定机关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是改变强制措施提出具体建议和决策。
当某个案件仍旧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并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也已经达到,那么就必须依法且及时地将强制措施转变为监视居住。
然而假如经过调查,发现这件事情并不构成可追诉的刑事罪行,那就应该撤回这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达到时,执行机关应该于期限届满前15天内书面通知做出决定的机关;然后再由该决定机关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是改变强制措施提出具体建议和决策。当某个案件仍旧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并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也已经达到,那么就必须依法且及时地将强制措施转变为监视居住。然而假如经过调查,发现这件事情并不构成可追诉的刑事罪行,那就应该撤回这个案件。
二、取保候审可以不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并不是强制要求缴纳保证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来确保他们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在整个取保候审期内,只要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到期后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反之,若有违规行为,则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后果。
保证金应支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
同时,保证人须无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牵连,且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刑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多久之内去报到
在我国,对于被办理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他们需要首先遵守相应的规定,即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能擅自离开自己所在的市、县范围。另外,关于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行踪的频率或者具体的时间要求,这些都是由具体负责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执行机关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个人状况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来说,可能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按照固定的周期(例如每周或者每月)前往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然而,这种做法并不是绝对的,它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事件的性质等等因素而产生差异。如果执行机关已经明确告知了报告的时间和方式,那么被取保候审人就必须严格地予以遵守。否则的话,可能会导致原先的取保候审被取消,甚至可能会面临强制措施的改变。总的来说,严格遵守与取保候审有关的各项规定,是每一位被取保候审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达到时,执行机关应该于期限届满前15天内书面通知做出决定的机关;然后再由该决定机关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是改变强制措施提出具体建议和决策。当某个案件仍旧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并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也已经达到,那么就必须依法且及时地将强制措施转变为监视居住。然而假如经过调查,发现这件事情并不构成可追诉的刑事罪行,那就应该撤回这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