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诽谤罪。
而诽谤罪则特指故意捏造事实,且将其散步出去,以此来降低他人名誉及人格,从而达到侵权的目的。
若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情节轻微,尚未达至诽谤罪的构成要件,那么便不能被认定为诽谤罪。
然而,倘若此类行为的情节严重,例如对受害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便可能构成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侵害名誉权赔偿损失包括哪些?
涉及侵犯名誉权的赔偿额应涵盖财产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两大方面。
首先,虽然名誉权本身并非属于财产范畴,然而其与公民、法人的财产权获取及丧失密切相关,因此对其进行侵害将会波及其财产权益。
例如,对于公民而言,若因其名誉受损而丧失了谋求某项职位的机遇,那么这无疑将导致其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
反之,对于法人来说,倘若其名誉遭受损伤,可能会使公司承受惨重的财务压力。
此外,受害者为修复名誉所需支付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亦不容忽视,这些都可视为财产损害的范畴。
财产损害通常包含两种情况,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又包括预期可得利益的丧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名誉权侵害引发的结果,侵权方均有义务进行全额赔偿。
其次,仅有在名誉权受侵害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精神损害且达到严重程度时,受害人才有资格请求精神抚慰金。
至于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则无法主张精神抚慰金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侵害名誉权的官司怎么判
关于民事侵害名誉权事例的裁判,其判定往往建立在以下几个重要的基础上。首先,有必要精确界定被告方的行为,亦即判断其是否触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包括是否涉及到任何形式的羞辱、诋毁或者其他不当言论,又或是此种行为是否在公共场合中进行了广泛传播等等问题。紧接着,需要深入思考被告的所作所为是否已经导致损害的实际发生,例如社会公众对原告的评价降低、给原告带来的精神创伤等等。在责任承担的环节上,倘若法院最终确认侵权行为确实存在,那么它可能会要求被告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采取措施以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告的名誉,向原告表达诚挚的歉意,并且可能还会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则需要综合考虑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后果的严重程度、传播范围的广度以及被告方的过失程度等多重因素。总而言之,每一个具体的判决结果都必须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做出准确的判断与裁决。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诽谤罪。事实上,损害名誉权的途径可以有很多种,例如诋毁、侮辱等等。而诽谤罪则特指故意捏造事实,且将其散步出去,以此来降低他人名誉及人格,从而达到侵权的目的。若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情节轻微,尚未达至诽谤罪的构成要件,那么便不能被认定为诽谤罪。然而,倘若此类行为的情节严重,例如对受害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便可能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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