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之前要关押吗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通常作为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至于他们在取得取保候审资格前是否曾被羁押,则需根据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形来考量。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涉案情节特别恶劣,极有可能阻碍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推进,亦或是其有严重的逃逸倾向和其他潜在风险,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在前期阶段便先行被羁押。
然而在案件情况相对较轻,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身并无以上所述之高危险性的状况下,亦有通过直接办理取保候审即可实现人身自由,而不必先期遭受羁押之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案情节恶劣、可能阻碍诉讼或有逃逸风险,前期可能羁押。案件较轻、无上述危险,可直接取保候审,不必先期羁押。
二、取保候审要缴纳多少保证金
在做出取保候审这一重要决定时,决定机构应该仔细权衡众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诉讼程序正常运行所需的保障力度,被取保候审人员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所涉及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节,可能判处刑罚幅度的高低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财务状况等等方面。
最终的锁定,应以保证金的金额为准。
而作为提供保证金的一方,须依照规定将保证金款项转入执行部门指定的特定商业银行账户之中。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后果怎么办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其目的在于保障人权并维护司法公正。需要明确的是,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代表事件的审理已经结束。在执行阶段,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城;若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及其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等等。倘若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额没收的处罚,同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接受责令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不同程度的惩戒。而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则主要取决于事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证据的充分与否。若经侦查程序终结后,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则会将事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法院亦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判;反之,若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行为,则有可能撤销事件,或者由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案情节恶劣、可能阻碍诉讼或有逃逸风险,前期可能羁押。案件较轻、无上述危险,可直接取保候审,不必先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