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取保候审考验期

最新修订 |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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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考验期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规定,以等待案件最终判决并执行的这段时间。在考验期内,司法机关会严密监督和考察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确保其在享有一定人身自由的同时,也能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
什么是取保候审考验期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考验期

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考验期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被取保候审之日起至案件的最终判决得以确定并执行之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机关所制定的各项规定,以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与处理的这段时间。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将对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进行严密的监督与考察,以确保其在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能保证整个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防止其借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期限

取保候审期限,即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的取保候审这一行为中所涉及到的持续最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即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最长时限不可逾越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什么是取保候审后还需关押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法被逮捕的情况下,能够继续接受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理等司法程序,按照法定要求,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包含保证内容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在必要时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然而,在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仍需面临被关押的风险,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案件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那么他们便无需再次面临被关押的困境。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被关押的风险。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考验期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被取保候审之日起至案件的最终判决得以确定并执行之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机关所制定的各项规定,以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与处理的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将对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进行严密的监督与考察,以确保其在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能保证整个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防止其借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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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考验期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并非强制司法程序。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需要遵守监管要求,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常居地,如需变更住址、工作或通信方式,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执法机构,并应迅速响应传唤以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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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算不算考验期
取保候审不是考验期,这是刑事司法程序,主要是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比如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工作信息等。这些规定与考验期的性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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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属于考验期吗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并非考验期,而是一种程序性措施。对于未逮捕或已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司法程序,执法机构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要求他们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随时接受传唤,并暂时解除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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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时候能考驾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在办理取保候时,办案机关没有明确你禁止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参加。 2、取保候审并不是案子的完结,还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还是案件完结时再报考,防止交钱报名后无法参加考试。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扩展资料: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第九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在监狱里面,现在已经是缓刑了,我帮她问一下大家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结果分二种情况。《刑法》关于缓刑的相关规定:  
一、【适用条件】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考验期限】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五、【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这解决了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
缓刑考验期名词解释,考验期期间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概念释义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期间时长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期间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一、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二、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四、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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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了还要考验期吗
在取保候审环节结束后,倘若被告被裁决需服缓刑,那他们便需要严格遵守并履行由人民法院精心制定和判定的缓刑考验期限。依照常规的规定来看,对于轻罪所判处的拘役,其缓刑期间通常设定为原判决刑期加上一年或者略少于此的时间,然而,这个缓刑期间的最低时限不能少于两个月;至于对重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其缓刑考验期则规定在原判决刑期的基础上增加五年或者更少的时间,但是,这个缓刑考验期的最短时长必须要超过或者等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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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能考驾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在办理取保候时,办案机关没有明确你禁止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参加。 2、取保候审并不是案子的完结,还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还是案件完结时再报考,防止交钱报名后无法参加考试。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扩展资料: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第九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可以考驾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在办理取保候时,办案机关没有明确你禁止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参加。 2、取保候审并不是案子的完结,还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还是案件完结时再报考,防止交钱报名后无法参加考试。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扩展资料: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第九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后能考驾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在办理取保候时,办案机关没有明确你禁止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参加。 2、取保候审并不是案子的完结,还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还是案件完结时再报考,防止交钱报名后无法参加考试。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扩展资料: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第九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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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考验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考察期最长为十二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候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例如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居住地、在变更信息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销毁证据或串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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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缓刑考验期是什么含义,考验期期间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概念释义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期间时长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期间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一、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二、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四、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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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释义是什么,考验期期间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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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期间时长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期间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一、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二、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四、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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