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诉讼程序能否继续启动转为公诉,这一决策将依赖于案情本身及相关证据的完备程度。
假如在这段期间内,侦查机构已经搜集到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以及其所造成的危害,那么便具备了将该案件移交至检察部门进行审查起诉的首要条件。
然而,若是在取保候审阶段所获得的证据依然不够充分,或者无法满足公诉的法定要求,那么该案件很有可能会被搁置,而不会进入公诉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取保候审所适应的具体条件规定:首先,应当满足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独立执行附加刑等情形之一;
其次,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能够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
第三,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难以自理以及孕妇和正在哺乳期的女性而言,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对社会形成潜在风险,也可以进行此种方式;
最后,对于羁押期限已经结束且案件仍未结案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应该适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若当事人被批准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新的罪行,那么其原先获得的取保候审裁决将会被撤销。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款,被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有违规行为,且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视具体情况,要求其进行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亦或是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甚至可以依法对其实施逮捕。针对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因再犯新罪而触及的事件,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对新罪进行审判定罪,同时结合前后两罪的情节与性质,依法决定应执行的刑罚。总而言之,在获准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必须严格守规,否则便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诉讼程序能否继续启动转为公诉,这一决策将依赖于案情本身及相关证据的完备程度。假如在这段期间内,侦查机构已经搜集到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以及其所造成的危害,那么便具备了将该案件移交至检察部门进行审查起诉的首要条件。然而,若是在取保候审阶段所获得的证据依然不够充分,或者无法满足公诉的法定要求,那么该案件很有可能会被搁置,而不会进入公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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