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既遂需要得到财物吗
在法律范畴中,实施抢劫罪获得财物并非为唯一的确证标准。
抢劫罪乃是一种性质恶劣且极具威胁性的暴力犯罪类型,该犯罪的既遂判定主要依据于罪犯的暴力及胁迫行为是否已全面展开并完成,进而给受害者的人身权益带来实质性伤害。
即便在犯罪过程中未能实际攫取到财物,亦能足以构成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这是因为,抢劫罪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受害者的反抗能力,从而实现对财物的非法获取,其关键点在于犯罪行为的实施及其对法定权益的侵犯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上,抢劫罪不以获得财物为唯一确证标准。此罪是暴力犯罪,既遂判定依据暴力胁迫行为是否完成及对受害人造成实质伤害。即便未获财物,只要实施暴力胁迫构成既遂,关键在于行为及对权益的侵犯程度。
二、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1.对于我们所讨论的抢劫罪,它侵犯的主要客体毫无疑问是公民私人所有的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理解这一点时,我们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公私财物作为判断其法律性质的标准。
2.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抢劫罪不仅仅侵犯了财产权,同时还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威胁,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人身权利应该被认为是主要的侵权目标。
因此,即便犯罪者未能成功夺取财物,但对受害者人身造成伤害的,仍然应被视为犯罪既遂。
3.财产的实际获取以及致人严重受伤或死亡,是界定该罪行已完成和未完成的重要依据。
换言之,若罪犯虽未获得财产却导致受害者轻伤的,应归类为抢劫未遂。
4.综上所述,正如我们所认识的那样,抢劫罪的既遂,仅仅是从犯罪构成的完备性角度出发进行区分的。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抢劫罪既遂标准包括轻伤吗
抢劫罪的判定基准通常并不包含轻度伤害。抢劫罪,是一种利用暴力手段、施加威胁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夺取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一般而言,对抢劫罪的既遂判断,主要依据的是行为人是否实际获得了被抢的财务。换句话说,无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受害者出现轻度伤害、中度伤害、严重伤害甚至遭受生命危险,只要其成功地取得了受害者的财物,就构成了抢劫罪的既遂。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当抢劫罪的行为导致了受害者达到轻伤级别或者更高程度的身体损害,法院在为罪犯进行量刑时会把这个情况纳入考量范围之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还会受到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的情节、实施犯罪的手段以及犯罪所带来的后果等等。
法律上,抢劫罪不以获得财物为唯一确证标准。此罪是暴力犯罪,既遂判定依据暴力胁迫行为是否完成及对受害人造成实质伤害。即便未获财物,只要实施暴力胁迫构成既遂,关键在于行为及对权益的侵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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