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服刑通常在犯罪行为实施所在地或者被判刑者的户籍所在地进行。
刑事诉讼的管辖遵循犯罪行为发生地为主、居住地为次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会由犯罪行为地的地区法院进行审判,随后由该地区的公安部门负责将被告送往附近所属的监狱开始服刑。
若在犯罪行为地或户籍所在地服刑,法院将会在判决完成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被告入驻不同的监狱。
对于刑期超过一年的被告,其服刑场所则通常安排在被告立案的省份之内的监狱,而具体的调配工作则由省政法委员会统一负责达成。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除了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被告可以在看守所内执行刑罚之外,其余的被告都需要由人民法院送至监狱进行集中训练,然后再由省监狱根据各监狱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的被告,他们的刑罚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
当被告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到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故意伤害罪要什么证据才能成立
若要判定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首先需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存在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此种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并且已经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实质性侵害;
其次,故意伤害罪的成立需要犯罪嫌疑人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和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只要达到这两个条件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
在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实施该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从犯判几年
故意伤害罪导致人员死亡的,从犯应该依据法律法规,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处罚或完全豁免。具体结束刑罚的期限,需要结合多重复杂因素来做出判断。一般来说,如果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从犯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反之,如果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从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进行判决时,会考虑到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以及是否积极赔偿并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等酌定情节。总的来说,每一个事例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判决的结果也会因案而异。
故意伤害罪被判十个月监禁的罪犯通常在犯罪行为实施地或户籍所在地执行刑罚。判决完成后,法院会安排被告入驻不同监狱。刑期超过一年的被告通常在被告立案省份内的监狱服刑,由省政法委员会负责调配。除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被告在看守所执行外,其余需送至监狱集中训练后再分配。刑罚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