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成立后需要注意什么
在公司正式步入运营轨道之后,税务工作便成为了重中之重。
第一项需要关注的事项即是尽快完成税务登记;
其次,务必携带齐全的公司材料、公章以及租赁合约等文件,再结合办理营业执照时获得的《新设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设账户;
第三步,在领取《开户许可证》的同时,切勿忘记签订扣税协议,该过程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第四步,首次申购发票前,必须先进行票种核定,您可选择通过网络途径或者直接前往窗口办理,待票种核定完毕后,即可前往国家税务总局购买税控设备并进行发行操作;
最后,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非营利性且无需开具发票的公司,亦应建立健全的财务账簿体系。
自公司筹备阶段起,即应着手建立财务账目,筹备期间的所有开支均可纳入其中。
如有需要,还可委托税务咨询机构代为记账。
通常情况下,税种生效后便应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即便在无实际业务发生的筹备期内,也应对“零申报”予以重视。
若未按规定设立企业账簿,将构成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追责。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是发起人吗
随着公司正式宣告成立,之后加入的投资者并不一定属于最初的拟定者群体。
在最初筹划、建立公司的阶段里,其实并无其他股东的席位,仅有发起人们默默地参与其中。
需知道的是,发起人家伙即是那些积极参与签订发起人协议的人,他们主动提出开设公司的申请,认可并购买了公司的资本或股票,同时对公司的建设造成了重大影响。
当股份制有限公司成功创立之后,发起人通常会转变成股权持有者。
也就是说,在公司成功组建的那一刻起,发起人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们,他们将享有股东所应得的权益,同时也承担起股东所需承担的使命与责任。
然而,想要成为这样的股东,他们必须在推动公司顺利成立的过程中担任过关键角色,并且在此基础上保障过公司的组建工作进行,投入过资金,参与过制定公司总体规划以及签署了公司的基本章程。
可以看出,如果没有达成这些要求,那么发起人也无法成为真正的股东。《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成立后不营业有什么后果
自公司注册成立以来,长期处于停业状态可能引发多种法律责任。首先,企业的存续必须基于正常且持久的业务运营活动,否则将明显背离设立公司之初衷,从而威胁到其合法性。其次,在税务领域,即便未有实际的商业活动,仍需向税务机关呈报无税报告,若未能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将承担税务处罚及滞纳金相关权利息。再次,故步自封的经营形态可能导致公司资源严重闲置及成本的巨大浪费,例如场地租金等各项支出持续增长。此外,对于设有股东的公司而言,长期的停业状态可能对股东利益构成实质性的损害,此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手段或者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公司在注册成立之后,应尽快投入正常的经营活动中,以规避上述潜在的法律风险。
公司成立后,税务工作至关重要。需尽快完成税务登记,备齐材料前往银行开设账户并签订扣税协议。首次购票前需核定票种,随后购买税控设备。即使非营利且无发票需求,也应建立财务账簿。及时纳税申报,筹备期也需“零申报”。未设账簿属违法,或面临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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