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若未发生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在案件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无需被关押。
然而,如果在此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是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等可能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的行为,亦或是意图自杀、逃离等情况,便有可能面临被重新羁押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通常来说,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若未发生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在案件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无需被关押。然而,如果在此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是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等可能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的行为,亦或是意图自杀、逃离等情况,便有可能面临被重新羁押的风险。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条件有什么
首先,该保证人需与本次案件无直接关联性。
换言之,即指保障人对于涉案人员及被告所触犯的罪行并无任何个人利益上的牵扯。
其次,该保证人必须具备足够的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这意味着保障人须拥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再者,保证人在政治权利未遭受褫夺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限制下被认可有资格成为保证人。
另外,保证人应拥有稳固的收入来源以及稳定的居住地点,同时他/她还应在被保证人的居住地拥有属于自己的长久住宅,以此确保其有着稳定可观的经济收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后还可以请律师吗
针对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然可以聘请律师,这只是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而已,其本身并不会给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以获取相关法律援助带来任何不便或障碍。在这一重要时刻,律师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譬如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读事件所需遵守的相关法律条文,协助其深入理解事件处理的进度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等等。更为关键的是,如果事件情况较为复杂,那么律师便可通过与负责事件审理机关沟通交流的机会,进一步深入了解事件详情,以此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更为有利的诉讼地位。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律师还有权利在审查起诉阶段浏览、选取及复印事件的一切重要资料,从而能更为全面且细致地把握整个事件进程,有助于他们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更为有力且有效的辩护援助。总而言之,即使犯罪嫌疑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仍旧可以聘请律师,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应有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通常来说,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若未发生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在案件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无需被关押。然而,如果在此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是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等可能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的行为,亦或是意图自杀、逃离等情况,便有可能面临被重新羁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