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处于试用期之内的情况下,他们若选择解聘通常并不需对所在公司做出任何形式的赔偿。
试用期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深入了解并逐渐适应彼此环境的关键时间段。
在此期间,只要劳动者事前通过书面方式(如电话、邮件等)通知用人单位他们的离职意向,即被视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从而得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劳动者在服务期限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中存在违约行为,且因此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他们便有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可以走
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申请离职,只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发出正式通知即可解除彼此间的劳动雇佣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场景:1.当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提及的行为时,劳动者有权以书面形式表达其仲裁意向并且在告知用人单位之后便可以立即离岗,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审批同意,此外,还可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薪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每自然年度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薪酬)以及协助办理离职相关的手续;2.若劳动者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进行离职申请且同时用人单位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违规行为,那么劳动者便可直接递交辞呈离开,然而在此过程中,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了重新聘用员工而产生的各类费用,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该名劳动者予以赔偿;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如需提前结束当前的劳动雇佣关系,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在此期间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即能顺利离开。那么在此过程中,包括试用期在内,劳动者都应该提前三日进行书面申请。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对于此离职程序,用人单位负有结清工资以及协助劳动者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辞退和转正后辞退有什么区别
关于试用期内以及正式聘用期间的解雇情况,在法律层面上有着显著的差异。对于在试用期阶段被辞职的员工来说,用人单位必须能够提供证据以支持其所谓的员工不适宜这一录用条件的观点。倘若未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个所谓的录用条件,应当是清晰、直接且合法的,并且需要在员工入职之初便向他们进行详细的说明。至于正式聘用之后的解雇情况,可以划分为合法解雇和非法解雇两种类型。合法解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渎职等等。而非法解雇则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合理理由的前提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从经济补偿的角度来看,试用期内被解雇的员工通常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然而,在正式聘用之后,如果是合法解雇,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或者没有经济补偿;若是非法解雇,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的双倍金额。总的来说,正式聘用之后的解雇条件和程序相较于试用期而言,往往更加严格和规范。
试用期内解聘,劳动者一般无需赔偿公司。试用期是双方了解适应期,劳动者书面通知离职即履行告知义务可解除合同。但劳动者若在服务或竞业协议中违约致单位损失,则可能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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