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诈骗罪帮助犯判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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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共犯所受到的法律制裁,会根据他们在犯罪活动中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评估。一般来说,情节较轻的,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要交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也要交罚金。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角色相对较轻,所以受的法律惩处也会轻点。
非法集资诈骗罪帮助犯判多少年

一、非法集资诈骗罪帮助犯判多少年

对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共犯,他们所受到的法律制裁将按照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参与的程度以及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通常情况下,若情节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角色相较于主犯而言相对次要,因此他们所受的法律惩处也会相应地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共犯,他们所受到的法律制裁将按照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参与的程度以及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通常情况下,若情节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角色相较于主犯而言相对次要,因此他们所受的法律惩处也会相应地减轻。

二、非法集资诈骗最重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92条规定,在非法集资诈骗活动中,可能面临最严重的刑罚便是无期徒刑。

该法条明确指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者,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同时缴纳罚金;

当犯罪数额达到巨额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必须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惩罚,且还需附加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证据有什么

关于如何确定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证据,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各类书证,例如相关的合同协议、宣传材料以及财务凭证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来证实集资的具体方式以及资金的流动方向。其次是证人证言,这其中包括了参与集资活动的人员以及知情人士等的详细陈述。再次,视听资料也属于重要的证据之一,比如相关的录音、录像等,它们能够直观地反映出整个犯罪过程。此外,电子数据,例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也是不可或缺的证据类型。最后,资金审计报告也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之一,它能够清晰地揭示出资金的规模、使用途径以及最终的去向。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它们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他们的主观意图以及实施犯罪行为的全过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形成一个完整且紧密相连的证据链条,彼此之间互相印证,从而有力地证明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

对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共犯,他们所受到的法律制裁将按照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参与的程度以及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通常情况下,若情节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角色相较于主犯而言相对次要,因此他们所受的法律惩处也会相应地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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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在合同诈骗罪中,如果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或者是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的人员可认定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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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在合同诈骗罪中,如果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或者是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的人员可认定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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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失犯罪有帮助犯吗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所以过失犯罪是没有帮助犯的。
二、帮助犯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帮助犯的刑事责任限于和正犯具有共同故意的犯罪事实内,对于正犯实施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内的犯罪事实,帮助犯不负刑事责任。实践中具体在认定帮助犯时,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在共同犯罪中,应当认识到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是两个行为,注定两者间犯罪故意存在一定空隙,有其相对的性,不可能是完全重合、一致。同时,对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应当作较为广义的理解:在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可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一,但其应当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是指只有二人以上以相同的故意实施了相同的犯罪行为,才能成立,但并不是指只有二人以上的故意内容与行为内容完全相同时,才能成立,因为许多犯罪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的关系”。
2、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点在于能预见风险而参与。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结果的预见,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见特定、具体犯罪的结果;二是预见概括性的犯罪结果,即并非某种具体结果,而可能是某几种犯罪结果或是其中一个结果,但只要这个结果包括在能预见的范围之内,共同犯罪人之间就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从刑法理论上分析,前者属于确定的故意,后者属于不确定故意中概括故意。对于概括的故意,只要行为人能认识到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范围,对此之认识和意志应视为共同故意之范围。
3、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一般应当以帮助犯和正犯是否存在明示或默示的内容为标准。通常实践中,行为的显性、明示状态认定不成问题,但默示行为的认定则因具有隐性而较为困难。默示是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方式之一,一般表现为共犯人对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彼此心领神会,只要能认定在犯罪过程中存在“心理上的趋同和一致,即共同的不正当需要的出现”而予以帮助的行为,就能构成帮助犯。
4、在帮助犯的情形中,即使正犯实施的犯罪超出了共同故意,但只要和帮助者所认识的犯罪具有构成要件上的重合性,即两种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同类法益相同,其中一种犯罪行为比另一种犯罪行为更为严重,或者是严重犯罪行为包含了非严重犯罪行为的内容,并且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手段相同,也能成立帮助犯。进而论之,这种情形如果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罪为例,实行犯实施超出预谋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内容,而帮助犯在场却没有积极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仍旧可以认定对该行为是容忍或认可的,主观上具有罪过,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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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帮助犯的认定,帮助犯的认定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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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助犯是指什么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相对于实行犯而言,指在他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以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等方式故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自己不直接实行犯罪。帮助犯应具有双重心理状态:其
一,必须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及这种犯罪行为将要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必须认识到以自己的帮助行为能为实行犯实施和完成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其
二,希望或者放任通过自己的帮助行为,实行犯能够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帮助故意是帮助犯的主观恶性的直接体现,也是帮助犯承担责任的主观基础。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是在对他人的犯罪行为予以帮助,“认识到正犯之行为由于自己之行为而容易实施或助其结果之发生”。帮助犯的刑事责任限于和正犯具有共同故意的犯罪事实内,对于正犯实施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内的犯罪事实,帮助犯不负刑事责任。
二、帮助犯的认定实践中具体在认定帮助犯时,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在共同犯罪中,应当认识到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是两个行为,注定两者间犯罪故意存在一定空隙,有其相对的性,不可能是完全重合、一致。同时,对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应当作较为广义的理解:在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可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
一,但其应当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是指只有二人以上以相同的故意实施了相同的犯罪行为,才能成立,但并不是指只有二人以上的故意内容与行为内容完全相同时,才能成立,因为许多犯罪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的关系”。

二,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点在于能预见风险而参与。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结果的预见,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见特定、具体犯罪的结果;二是预见概括性的犯罪结果,即并非某种具体结果,而可能是某几种犯罪结果或是其中一个结果,但只要这个结果包括在能预见的范围之内,共同犯罪人之间就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从刑法理论上分析,前者属于确定的故意,后者属于不确定故意中概括故意。对于概括的故意,只要行为人能认识到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范围,对此之认识和意志应视为共同故意之范围。

三,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一般应当以帮助犯和正犯是否存在明示或默示的内容为标准。通常实践中,行为的显性、明示状态认定不成问题,但默示行为的认定则因具有隐性而较为困难。默示是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方式之
一,一般表现为共犯人对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彼此心领神会,只要能认定在犯罪过程中存在“心理上的趋同和一致,即共同的不正当需要的出现”而予以帮助的行为,就能构成帮助犯。

四,在帮助犯的情形中,即使正犯实施的犯罪超出了共同故意,但只要和帮助者所认识的犯罪具有构成要件上的重合性,即两种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同类法益相同,其中一种犯罪行为比另一种犯罪行为更为严重,或者是严重犯罪行为包含了非严重犯罪行为的内容,并且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手段相同,也能成立帮助犯。进而论之,这种情形如果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罪为例,实行犯实施超出预谋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内容,而帮助犯在场却没有积极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仍旧可以认定对该行为是容忍或认可的,主观上具有罪过,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成立。如果在共谋中本身就存在默示行为或犯意具有模糊性、不明确,且不超出所能预见的范围,帮助犯的成立也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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