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提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损失吗
倘若女性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依据特定情形,有权利向男方主张赔偿欠缺部分。
典型情况有:男方是否涉及重婚、与第三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施行家庭暴力、对家人实行残忍对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不当行为。
然而,若纯粹基于情感破裂等普通理由决定离婚,一般的情况下,无法向前夫申请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女方提离婚抚养权归哪方
在夫妻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未满两岁的儿童,原则上应当由其至亲中的母亲进行抚养,除非该母亲存在因离家失踪或患有严重性疾病以致无法自行照料自己以及有吸毒等严重触犯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等能够证实其无法承担养育责任的情形。
其次,对于超过两岁仍由父母双方未能就具体抚养方法达成共识的儿童,则应交由法院根据相关因素作出决断。
若父母双方提供的抚养条件大致相同,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监护权授予女方来保护儿童权益最大化。
再次,若父母双方决定让未满两岁的女孩随同父方生活且不会对她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时,也可遵从他们的决定。
最后,当孩子年满八岁之后,法院会征求并尊重孩子自己的真实意愿来确定最终抚养事宜。《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女方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处理涉及婚姻解体时的财产分配问题上,往往需要依据如下几个关键性的原则予以实施:首先,夫妻二人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应当被平等地加以分割;其次,对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方的权益给予必要的照顾以保护其利益;再次,对于那些无过失但承受了婚姻破裂痛苦的一方,也在适当的前提下给予相应的可观补偿;最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优先考虑双方的友好协商并尊重其意见。然而,实际的财产分配方案能否顺利达成,还将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第一,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及协商成果;第二,财产的原始来源及其固有的属性;第三,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与财务状况;第四,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与义务等等。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上述所述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倘若女性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依据特定情形,有权利向男方主张赔偿欠缺部分。典型情况有:男方是否涉及重婚、与第三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施行家庭暴力、对家人实行残忍对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不当行为。然而,若纯粹基于情感破裂等普通理由决定离婚,一般的情况下,无法向前夫申请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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