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获得取保候审的人士并不需签署释放证明。
取保候审本是一项针对刑事案件的法律强制性措施,并非完全意义上的释放行为。
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随时待命配合各项程序调查。
然而,若在前期已被羁押,后续转为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涉及到相关释放手续的办理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常,取保候审者无需释放证明,因为这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释放行为。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遵守法规,配合调查。但是,如果之前已被羁押,转为取保候审时,可能需要办理相关释放手续。
二、取保候审法定条件是什么
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主动向有关司法机构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出了所推荐的保证人或缴纳了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其次,若预测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范畴之内的刑事责任,则可考虑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且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其本人及社会产生明显的威胁,此情况也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通常,取保候审者无需释放证明,因为这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释放行为。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遵守法规,配合调查。但是,如果之前已被羁押,转为取保候审时,可能需要办理相关释放手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