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般要弄好久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及批准时限并无统一之规定,一般来说,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在拘禁状态下,便可于三日之内提交此类申请,而负责审查和决策的司法机关则须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七天的期限来做出最终决定。
然而,对于某些情况较为复杂且涉及面较广的案件而言,决定的时间或许需要适当予以延长。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和批准,没有统一规定。通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拘禁状态下,三天内可提交申请。司法机关需在七天基础上作出决定,特殊复杂案件可能延长。取保候审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要去外地跟谁申请
在被准予采取保证方式的逮捕程序期间与监外监管期间里,倘若获得了执行机关的书面批准,便具备了离境资格;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可随意离开所在地。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被保证方式的当事人在未经授权的前提下有义务留在所居住的市级行政区或县级行政区及其所辖范围内,除非存在着合理并且合法的理由才能够获得准允请假。
尤其是那些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批准采取保证方式的案件,在其所居住的市级行政区或县级行政区及所辖的区域内办理有关手续之前,除应具有充足理由外,还须获得对案件采取保证方式的有权机构的明确认可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三、取保候审期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采纳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依据相关规定,被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应遵循如下一系列准则: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禁止擅自离开其居住所在地的市区或县;如个人住址、职业岗位及联络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关;接获传唤时必须立即出庭受讯;严禁以任何方式阻挠证人提供证言;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进行串通口供。负责实施这一措施的通常是公安部门。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全部或部分没收,同时依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书写悔过书,并缴交新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或者命令其处于监视居住状态,甚至可能加以逮捕。然而,取保候审期限的上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和批准,没有统一规定。通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拘禁状态下,三天内可提交申请。司法机关需在七天基础上作出决定,特殊复杂案件可能延长。取保候审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