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关于上班途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摔伤是否属于工伤的讨论
若是在往返于职场的通勤过程中因自身疏忽而导致受伤,此类情况不能被视为工伤范畴。要想判定此种情况为工伤,必须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此认定书中明确记录非员工本人应负主要责任,如此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事件。
然而对于在班途中因绕过人行道上的障碍物造成意外摔伤者,由于该场景并不构成交通事故,而且是劳动者本人完全或主要责任方,因此未能满足“工伤”定义所必需的条件。当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员工个人未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时,方可考虑将其纳入工伤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明文规定,以下情形中的劳动者均应被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个人主要责任原因遭受非机动车事故、地铁、游船、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上班途中自己摔伤是否算工
在通勤过程中自我挫败所导致的伤害并不符合工伤的定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应当被视为工伤范畴:
(1)员工在实际的工作时间以及与其工作相关联的场所内遭受了由其工作引发的伤害;
(2)在紧接上一工作时间之后及下一工作时间之前的时间段内在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场所以及场所周边进行准备或收尾性质的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在实际的工作时间以及与其工作关联的场所内,因为职业义务而遭受了来自于暴力等突发事件的伤害;
(4)患有被鉴定为职业病的疾病;
(5)在由于工作而离家在外的期间,因公受伤或者出现事故后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的路上,由于其他车辆或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的意外伤害,但这必须是非个人责任方的;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被认为是工伤的特殊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途中自己摔骨折怎么赔偿成都
在四川省会成都市,倘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不慎跌折肢体,通常难以被界定为工伤范畴,也就无法获取工伤保险所提供的相应赔偿金。然而,假如您已经购买了商业性质的保险产品,比如针对意外事故而创设的伤害保险,那么便可以根据保险合约中的规定来申请赔偿。另一方面,倘若贵公司具有相对应的员工福利机制,例如此类补充医疗保险或者雇主责任险涵盖了类似的情况,那么理论上也是有机会获得部分补偿款的。除此之外,若是由于道路维护不足、基础设施老化等因素导致您失去平衡从而摔伤,此时您就有权向有关责任人提出民事请求,以期索回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您需充分证明对方的过失行为构成了您受伤的直接原因。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诸如事故发生地的照片、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等等。
关于上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考虑是否构成交通事故及责任归属。若因绕过人行道障碍物等个人行为导致摔伤,不满足工伤条件。仅当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非机动车事故、地铁、游船、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时,方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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