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罪案中涉案财物与人员的处置顺序探讨
在涉及诈骗案的情形中,一般的程序是首先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展开对嫌疑人的追捕行动。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刑事案件处理原则是遵循先立案审察、再开展侦查工作、进行刑事拘留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的步骤。无论是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还是侦破失败的情况下,若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指控为犯罪嫌疑人者的罪行,便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和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诈骗立案后可以私了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针对诈骗犯罪进行立案之后,通常情况下不得私自解决纠纷,然而,当犯罪嫌疑者或被告者与受害方能够成功达成和解,并获得受害方的谅解,同时表现出积极的归还赃款、赔偿损失的意愿时,他们便可能会得到司法机关对其缺失起诉或是免于刑事惩罚的宽大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虽然诈骗公私财产达到了“数额较大”这个界限,但是如果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并且罪犯能够真诚承认错误、真心忏悔,那么司法机关就有可能不对其提起诉讼,或者对其免除刑事处罚:(1)罪犯具有法定减轻惩罚的情节;(2)在案件一审宣判之前,将所有赃款和赔偿都如数退还;(3)没有参与分配赃物,或者是从中获益较少且非主要罪犯;(4)受害者给予了谅解;以及(5)其他情节轻微、危险性较小等事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三、诈骗立案后取保候审后怎么办
若因涉嫌诈骗罪而得以获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员务必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应规章制度,如无经执行机关的明确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位于所居住城市或县级区域的居所;同时,如住址、工作场所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更,亦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迅速向执行机构报告。此外,还应对司法机关的刑事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给予充分配合与协助。关于此案,警方将持续展开调查工作,并视证据的充分与否决定是否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在这一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以此争取在量刑上获得从宽、减轻的待遇。尽管如此,请注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件已经完全结束,我们仍需保持警觉,静待司法最终做出公正的裁决。
探讨诈骗罪案中涉案财物与人员的处置顺序,应首先立案调查,随后追捕嫌疑人。我国刑事案件处理原则为先立案审察、再侦查、拘留,符合条件后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无论侦破与否,证据不足则无法定罪量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