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会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实施条件和适用情况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重要且较为普遍的行政处罚手段,其涵盖范围广泛,涉及以下四类明确界定的行为:
1.扰乱公众秩序的行为;
2.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3.侵犯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行为;以及4.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
行政拘留,通常由法定的行政机构(即特别指向公安机关)依据具体违反了的行政法律法规而对相关人员进行短期的人身自由限定。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针对各类违法行为,贯彻实施的重要且明显的行政处罚方式。以下为可能导致行政拘留的几种情况:
1.造成严重后果者;
2.教育或煽动、威胁、引诱他人犯罪者;
4.过去6个月内有接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是过去一年内因为同样类别的违法行为有两次以上遭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5.刑罚执行完成后的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如果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另外还包括:
6.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特殊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方面的规定明确指出,以下几种情形下的劳务分包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若承包方未获得发包方的明确许可而私自展开工程的分包工作,则该类行为将会被视为非法分包,分包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建筑工程若被分包给了那些并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单位,同样会导致该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如果相关方通过肢解工程项目这种方式,并以所谓的劳务分包之名,实质上将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这种行为也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承包方不能够将所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转包给他人,并且也不得将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分割后再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三、什么情况会见律师
当一个人遇到以下常见的法律问题时,会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首先,在面对各种刑事事例指控时,特别是在侦查程序、审查起诉以及庭审过程之中,他/她需要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辩护策略以保障其正当权利。其次,如果涉及到各项民事纠纷,例如各类合约争议或者侵权纠纷等等,无论是在进入诉讼之前还是在诉讼过程当中,都应该向律师请教关于法律风险的分析、如何收集充分的证据等等方面的知识。再次,当您遭受行政争议,诸如对某项行政处罚表示不服时,这时便需要律师的援助来帮助您判断行政决定是否合理并提出相应的回应措施。最后,在实施重要的商业决策或开展大规模的商业交易活动,例如进行企业收购、投融资活动等时,选择请律师介入可以有效地控制法律风险。综上所述,无论何时,只要个人利益有可能受到威胁或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迅速寻求律师的专业法律建议都是极为明智的做法。
行政拘留是常见的行政处罚手段,适用于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和财产权益及妨碍社会管理等四类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违反的行政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实施短期人身自由限制。在造成严重后果、煽动犯罪、报复举报人、多次违法或刑罚执行后三年内再犯等情况下,可适用行政拘留。其他特殊情况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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