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交车上摔倒了司机需要负责任吗
在公交车上不慎摔倒,司机会承担责任吗?
在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上车过程中发生意外跌跤现象时,是否应当由该车辆驾驶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需依据造成事件发生的诸多因素及具体情境进行判定。以下列举了可能导致这个情况出现的几个关键点:
首先,倘若摔倒情况完全系由当事人本人因素所致,例如因为忽视路面状况选择跳跃,本身就患有某些身体疾病或者受到第三方刻意推搡等等,此类事件在多数情况下,驾驶员无需对此类事件负起主要责任;
其次,若摔倒情况确因驾驶员疏忽大意,以贸然急刹、突然变向之类不当行为而引发,此时,驾驶员及其所属公司或将面临向当事人进行相应赔偿的法律责任;
最后,倘若摔倒情况系由当事人与驾驶员二者的行为共同作用所导致,则双方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责任分配,若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诉诸于司法途径。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颁布之《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与公共汽车公司间形成了明确的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身为运输服务方对于保障乘客安全抵达目的地有着不可逃避的法律义务。
如若驾驶员存在恶意为之或重大过失行为,亦或是存在明知故犯行为的话,不仅驾驶员个人须承担责任,公交公司也可能连同承担弥补损害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二、在公交车上摔伤找什么理赔
若乘客在乘车过程中所受之伤并非由其本身健康状况引发或非因自身故意抑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则负有安全运输责任的承运方皆须对此事负责。
对于因侵袭他人而对其身体构成损害者,需要向对方支付与治疗及恢复有关的那部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合理支出,同时还应偿付由于误工所导致的收入损失。《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三、在公交车上拐卖儿童怎么判
拐带未成年人属于极其严重之违法行径,为广大社会公众所唾弃。假设有人在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等场合实施此类犯罪,必将遭受严酷的法律制裁。依据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典,对于那些参与拐卖未成年人活动的罪犯,将会面临从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相应罚金;若情节极为严重者,则判处死刑,并附加没收财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共汽车上进行此种非法勾当,并非因为犯罪地点的特殊性就可以改变刑期的设定。然而,假如罪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采用了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法,亦或是贩卖众多未成人等重罪表现,那么,其惩罚力度自然也会随之加大。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法官需全面权衡各类情节因素,例如拐骗的手法、被拐对象的年纪、获救后的生活状况等等,从而为罪犯做出最恰当的判决。
公交车上不慎摔倒,司机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摔倒由乘客自身原因如忽视路况、身体疾病或第三方推搡所致,司机通常不担责。若因司机疏忽如急刹、变向不当导致,司机及其公司需赔偿。若双方均有责任,则按实际情况分配。根据《民法典》,公交公司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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