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证遗失情况下的离婚问题如何处理
在遭遇结婚证书遗失的处境时,有多种途径可供您进行离婚:
首先,您可以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此种方法仅适用于当夫妻双方中的某一位持有婚姻登记证,而另一方由于证书遗失需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夫妇可共同前赴原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关部门或者任何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事务处,使用仍完好无损的一方的结婚证来申请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若双方均遗失了各自持有的结婚证书,则可采取第二套解决方案,先获取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证明,再行办理离婚登记。在此类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将凭借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所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为申请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申请者本人须对结婚证遗失状况做出书面陈述,并交由婚姻登记机关留档备查。
最后一种途径是在民政部门先行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除以上提及的两种离婚方式外,申请者还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程序,即双方首先前往民政部门完成结婚证的补办手续,之后再依照相应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证丢失一本要补办吗
诚挚地告诉您们,尽管结婚证书所起到的最主要的作用便是证明两位公民之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确实很少有必要频繁使用到这个证明文件。
然而,假如有幸疏忽或意外导致其中一份证书遗失,那么我们建议您尽快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补办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在未来需要办理某些事务时,因为缺少这份重要的证明资料而造成时间上的延误,甚至会给您带来麻烦。
(一)在面临结婚证书遗失的情况后,以下所需的相关证件或许正是您所需要的:
1、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原件。
2、如若丢失的恰好是结婚证书,那么便需提供由当地民政机构开具的结婚证书遗失证明;
但若是结婚证书被损坏且尚能清晰反映原始状况,则无需再提供额外的查档证明。
3、针对双方现阶段婚姻状况的查档证明。
4、准备双方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若您不慎遗失了结婚证书,无需过分忧虑。
首先,您可携同您的户籍薄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机构或其中一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在婚姻登记部门核实您的婚姻登记档案真实性后,将为您补发新的结婚证书。
若您的婚姻登记档案不幸遗失或者难以核查,婚姻登记部门或许会请求您提交由工作单位、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是近亲家属所开具的能明确表明贵夫妇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以供参考。
无论如何,依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贵夫妇应能够顺利地申请并成功取得新的结婚证书。
结婚证遗失不影响离婚,可采用多种方式处理:一是前往婚姻登记机构,使用仍持有的结婚证申请离婚登记;二是双方均遗失则开具原婚姻登记机关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三是补办结婚证后再办离婚登记。申请者需对遗失情况书面陈述并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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