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收费标准有哪几项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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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收取标准包括哪些方面关于遗产继承公证收费的相关事宜如下所示:1、近日来,对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财产继承、赠与以及接受遗赠这三类的收费标准已不再按照受益金额的百分之二进行计收;2、对于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以及股权转让等标的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下的部分,施以0.3%的固定收费率,若按照此比率计算得出的收费金额低于两百元时,则按照实际收费金额为准,即收费为两百元;3、此外,对于其他经济类合同标的金额在两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采取固定收收费率为1%的标准,而针对从两万零一元到五十万元之间的部分,其收费率定为0.8%;再者,从五十万零一元至一百万元之间的部分,收费率设定为0.6%;若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一百万但未达到五百万元的部分,收费率设定为0.5%,而当合同标的金额达到或超过五百万元时,收费率将定为0.4%。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收费标准有哪几项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收费标准有哪几项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的收费标准主要涵盖哪些方面

关于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新的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针对财产继承、赠与以及遗赠的公证费用计算方式已作出相应调整,原本按照收益金额的百分之二进行收费的制度现已取消;

其次,在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行为时,若涉及到房产转让以及股权转让标的额低于五十万元的情形,收取比率为百分之零点三。

然而,如按此比例计算后所收费用不足两百元的,则将按照两百元的标准收取;

再者,对于证明其他经营性契约行为的标的额,如果低于两万元,收取比率为百分之一;而在两万元与五万元之间的区间内,则收取百分之零点八的费用;倘若标的额介于五万元和十万元之间,收费比率则降至百分之零点六;而当标的额超过十万元但不高于五十万元时,收取比例定为百分之零点五;

至于当标的额超过五十万元时,收取比例也会相应降低为百分之零点四。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二、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有哪些吗

本文将为您详细阐述关于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程序和步骤,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公证申请表》;

以及(二)根据实际需要提交下列各项证明文件:

1.如继承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代码证等副本;

如继承人是非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该非法人组织成立的文件;

如果继承人是自然人,申请人需亲自前往公证机关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的原件;

2.对于选择放弃继承的继承者,需要亲自来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居住地公证机关开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遗产若属于房产性质的,则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应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组成,并可以由被继承人所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或者由村(居)委会开具,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确认“以上情况属实”,并盖上公章(原件)。《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后,能否反悔起诉对方

经过遗产继承公证之后,原则上来讲是不允许随意反悔的,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仍然有起诉的可能性。

如果你能够证明该公正行为存在程序违规或内容失实等问题,例如,公证过程未遵循法定程序,或是公证内容与实际情况相悖等等,那么你便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该公证。

此外,若因欺诈、威胁或违背个人真实意愿等原因而导致的遗产继承公证并非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同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但是请务必注意,在诉讼过程中,你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你的主张,否则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遗产继承公证费标准涵盖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的公证费计算方式调整,取消原收益金额百分之二收费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产和股权转让标的额低于五十万元按百分之零点三收费,不足两百元按两百元收。其他经营性契约行为按不同标的额区间收取不同比例费用,最高为百分之一,最低为百分之零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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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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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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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产继承纠纷调解注意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继承法》第斗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为此,在调解工作中应注意掌握:
①在同一继承顺序中,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②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③维护寡妇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允许寡妇带产再嫁。
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即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情况,决定其继承权的取得或丧失,继承份额的有无、多寡。坚持这一原则,在调解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对被继承人尽了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割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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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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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在调解中要遵循养老育幼、团结互助的原则。为此,在调解分割遗产时,除了各继承人的情况相同实行平均分割外,
首先应当考虑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赡养和对无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抚育。在法定继承中,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在分配遗产时,在一般情况下,应得到较多的份额;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不能遗嘱剥夺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力人的继承权;在清偿继承人债务时,亦应留下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人的应得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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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再考虑每个成员对家庭生活贡献大小,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对被继承人生前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继承人,应依法不准其继承。但要向他讲明道理,增强公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稳定家庭关系和经济秩序。
我妈妈过世,她手里有十分丰厚的遗产,现在我是唯一的继承人了,咨询遗产继承年限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公民在法律上的“死亡”,其死亡时间也都应有法律明确规定。
(一)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
自然死亡亦称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
(1)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
(2)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3)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二)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死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在一般情况下,公民须下落不明满四年才有权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但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就可以提出宣告死亡申请;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须注意的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须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并满4年后才能提出宣告死亡申请。
(2)须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只有经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3)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须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
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满,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被宣告人死亡的,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公民死亡,在现实生活中是极其复杂的,有时公民死亡的时间对有关人员利益影响甚大,因而我国的司法解释就某些特殊情形下如何确定公民的死亡时间作出了规定:A.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B.如果长辈和晚辈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的先后顺序无法确定的,推定先辈先死亡。C.如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辈分相同的人,不能确定死亡的时间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
父母还健在的子女虽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但是却可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财产,例如父母住在时可通过赠送行为把财产赠给子女,也可通过合同方式把财产出卖给子女,也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出卖、租赁、赠与给他人或集体。这些行为都是父母合法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法律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健在的父母,也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只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他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干涉或阻挠。子女强行继承健在父母遗产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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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收费是多少?
遗嘱继承公证收费一般是100元到400元左右,具体的收费标准在各地区是不一样的,在法律上也并没有明确规定,另外,涉及到财产财产分隔公证的,或者房产等固定资产公证的,一般还需要收取一定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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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费怎么收取?
遗产继承公证费是会按照继承金额的大小来进行收取,对于十万以下的就会按1、2%来进行收取,如果收取的金额不足300元的,也按300元收取。如果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那么就会按收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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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外地工作一般只有节假日才回去一趟,前几天他家里打电话过来说是他亲人过世了,让他回家处理遗嘱。朋友很伤心,请问继承遗嘱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回复]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继承法》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只不过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除上述之外,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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