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案件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在劳资纠纷事件的初期阶段就应密切关注并妥善收集用人单位招工信息、招聘流程等详细记录以及考勤数据、工资支付清单、各类社会保险缴纳历史纪录、各类工作证件、通行证、职务变动情况、会议通知、费用报销单据等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进一步确保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在取得以上充分的举证资料之后,劳动者可尝试采用和解方式解决劳动纠纷问题,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直接或间接沟通交流,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方案。
然而,任何一方均需自觉履行此项协议内容,若有一方面临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形出现,另一方既无法径直寻求法院强制执行落实,同时若该用人单位内部设有专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则有权向该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以便更好地解决冲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纠纷案法院会不会受理?
在司法实践中,众所周知,基层人民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而是仅限于接受并处理那些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的争议案件。
仲裁乃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
对于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之外的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如当事人对其存在异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起的15个自然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如逾期未申请上诉,则该裁决将产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纠纷案不判怎么办
针对劳动纠纷事例久未得到裁决的现象,可能涉及诸多因素。首先,您有必要核实此事例是否仍处于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之内。若实际已超过期限,您有权向该法院了解其审结进程及尚未作出判决的具体缘由。一般来说,若您质疑审判流程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存在不公正情形,您有权向法院提交监督申请。在此过程中,务必注重保存与事例相关的所有证据以及文书资料,以便未来可能面临的申诉或上诉之需。此外,您亦可权衡利弊,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咨询其他专业律师的意见,从多个维度对事例进行深入分析,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然而请切记,在维护个人权益时,必须始终遵循合法、理智的原则。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需关注招工信息、考勤、工资、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件等,证明劳动雇佣关系。取得充分证据后,可尝试和解,达成满意协议并自觉履行。若无法履行,可申请调解,促进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