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另一方不去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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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事故认定书另一方未出席的应对措施在经历了涉及交通事故的纠纷后,当被请求方无法亲自到场参与事故责任的认定过程时,作为当事人,可以主动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请求值勤的执法交警出具责任判定书。后续交管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将这份判定书及时地送达至另一方当事人手中。
事故认定书另一方不去怎么办

一、事故认定书另一方不去怎么办

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一方未按时参与该怎么办

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若对方拒绝配合并未能出席现场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另外一方既可自行前往交通管理部门请求负责相关案件的警务人员出具责任认定书,随后再由该部门将盖有公章并且具有法律效应的责任认定书直接送至对方手中即可。尽管对方没有在场,或未签署责任认定书,均不会对责任认定书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影响。结束后,受害者方可依据事故认定书作为依据,同时把肇事方以及其所购买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庭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首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赔偿限额对上述损失进行赔付,在此之后如仍有余款,则需由双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划定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事故认定书怎么开

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如何获取和理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首先,我们需要详细了解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及到的人员和车辆等;

其次,根据调查结果,公平公正地评估每位当事方的行为,确定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最后,我们会开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文书将由负责处理案件的警察签署或盖章,再加盖交警部门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印章。

这份档会分别发放给每位当事人,并且向他们明确告知他们的权利(如请求复核、调解、起诉)及其时效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事故认定书上写轻微伤过了几天去医院

若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为轻微伤害,伤者可选择于未来数日内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特别关注并尽可能地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就诊行为,从而为明确判定受伤状况与事故发生之间的直接联系创造有利条件。从法律层面而言,轻微伤害的后继治疗及赔偿金额均需依事故责任的具体分配情况而定。倘若您作为受伤当事人,在就医期间必须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以及费用清单等文件,这些都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权益的关键证据。此外,若事故责任方对于您的伤势及其治疗费用持有异议,他们有可能提出重新鉴定或者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所保存的全面且完整的医疗资料便显得至关重要了。

若对方未按时参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另一方可前往交通管理部门请求警务人员出具责任认定书,并直接送达对方。对方未出席或未签署不影响认定书有效性。之后,受害方可依据认定书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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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能协商的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
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提讼。
注意: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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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能协商的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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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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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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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不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只要是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责任比例的话,有责任一方都必须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民事赔偿义务,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损失费用单据材料在事发地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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