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红绿灯路口都是左转弯发生事故怎么认定
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如何判断左转弯事故的责任归属
在无红绿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发生的碰撞事故中,若由后方车辆追尾前方车辆导致;或由于驾驶员变更行车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亦或是因倒车及滑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意外;再或者是从道路边缘或非机动车道进入机动车道时发生的碰撞擦挂事件;以及当绿灯亮起放行或者是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进行转弯操作却未给直行车辆留出通行空间的情况下,均由造成该类事故的驾驶人承担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在没有配备完善交通信号灯系统的十字路口,两辆机动车相互碰撞时,其应负责任的裁定依据如下的理想化标准:
首先,若事故的发生系源于某一方的个人过失所致,那么无疑这一方需承担起所有的责任;
其次,如果各责任方在事件发生中的不同过错对整个事故产生了影响且其各自的过错程度也有所不同,那么应依据他们在事故中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来进行辨析判断,从而明确谁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谁应承担次要责任,还有谁又应与其他人共同分担责任;
最后,当各方都未曾产生任何能够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行为,这种情况符合交通意外事故的定义,因此各责任方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没有红绿灯人行道撞人怎么判责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机动车辆在经过没有设立交通信号灯且又无交通警察指引的路口时,务必谨慎观察并降低行驶速度,方可确保行驶安全地通过该路口。倘若机动车辆在行人横穿马路的过程中与行人相碰撞,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将承担主要或者全部的事故责任。然而,对于事故责任的最终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行人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例如是否有闯红灯、未行走人行横道等不当行为;其次是机动车辆自身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最后是事故发生时的具体环境条件,包括天气状况和路面状况等等。在明确了事故责任之后,肇事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进而面临刑事处罚。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们,关于事故责任的具体判定,应以当地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在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左转弯事故责任归属判断如下:若后方追尾前方、变更车道、倒车或滑行导致事故,或从路边、非机动车道进入机动车道时发生碰撞,或由转弯车辆未给直行车辆留出空间,均由造成事故的驾驶人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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