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出车祸公司有责任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6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在劳动者正常的工作期间,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本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是企业职工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且该行为涉及到工作需求,企业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工伤赔偿义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任何对他人身体或财产权益构成侵害的行为,均需依法支付相关的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以及住院膳食补贴等等为了治疗与康复所必须的合理费用,以及因为受害者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工资损失。
上班期间出车祸公司有责任么

一、上班期间出车祸公司有责任么

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车祸,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正常的工作日时间段内发生的机动车事故中,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来说,倘若有公司职员在日常工作期间,由于业务需要而出外遭受了不幸的车祸事件,则该用人单位理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义务,这是也在我国法律规章制度中所明确规定的。在侵犯了其他人的人身权益之后,他们必须支付诸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代表治疗与康复过程所必须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合理的费用。若因此次意外事故导致受害人身体受损,则还需进一步支付其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及残疾赔偿金;而若是致其死亡的情况,则他们还需为其办理丧葬事宜并向死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同时,本律师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要时刻注意行车安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上班期间出去取私人快递发生意外属于工伤

对于在职业活动期间因个人物品运送而出意外的情况,通常是不能被定义成为工伤的。

然而,若是因为执行职业任务必须要外出领取快递而导致的意外事故,则有可能被视为工伤。

在法律规定下,以下几种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当员工在职场上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区域内,由于履行本职工作职责而遭受到了非法恐吓或者暴力等外在因素所造成的意外伤害时;

其次,在同样的条件下,如果是由于工作需要而受伤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被认可为工伤范畴的;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会被纳入到工伤的认定范围之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期间出车祸谁负责任

关于在正常工作日内发生的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颇具复杂性。

首先,我们需要对事故的性质进行确认,即事件是否属于工作内容和范围之列。

若员工确实是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正常办公环境下且受雇主指派目的因公而导致交通事故伤害的,通常可以被认证为工伤事故,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接下来,对于交通事故本身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应由当地的交通警察部门依据事故双方的过失程度以及相关的交通法规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判定。

如果员工在事故中仅承担次要责任甚至不承担责任,那么他除了可以享受到工伤所带来的医疗补偿和经济赔偿外,同时还能向事故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

然而,如果员工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责,那么他往往无法被视为工伤事故,仅能够向事故责任方主张其应得的赔偿权益。

因此,需要我们全面地考量工作环境、事故情节以及责任分配等诸多因素,以便明确责任主体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车祸,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遭遇车祸,公司应负责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导致残疾或死亡,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司机们应注意行车安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上班期间出车祸公司有责任么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7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34****769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324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310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上班提前下班出车祸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还没有到下班时间,在某公司做清洁工的汤女士就擅自离岗回家,没想到在途中出了车祸。事发后汤女士所在的公司认为,单位规定中午下班时间为11点30分,而汤女士发生车祸的时间是11点15分,当时汤女士是未经请假擅自提前下班,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该公司的说法,县劳动部门最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了否定,认为汤女士的这种情况仍属于“下班途中”,因此应认定为工伤。  汤女士在柯桥一家外贸公司做清洁工,按照该单位的规定,中午下班时间为11点30分,但由于要回家给小孩做饭,因此汤女士经常提前下班。去年下半年的一天中午,汤女士在提前下班骑车回家的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汤女士的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汤女士已成为了植物人。事发后,汤女士的家属在与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县劳动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汤女士所在的公司认为,根据该单位的规定,汤女士中午的下班时间应该在11点30分,而交警部门监控录像记录下的事故发生时间是在11点15分,据此可以证实,汤女士当天是擅自早退,违反了相关的劳动纪律,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县劳动部门经过调查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起争议案件中,无论是公司方还是员工方,对于“汤女士在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而受到伤害”的事实都是认可的,显然汤女士的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至于汤女士擅自早退,那属于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企业内部管理与被管理的问题,或者说是汤女士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而违反劳动纪律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汤女士发生事故时当属于“下班途中”,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表姑就是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一部车给撞了,现在表姑人就在医院里面接受治疗,现在表姑就是想要进行工伤认定,我也想知道这个上下班路上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一、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
属于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上班期间出车祸算工伤吗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上班车祸工伤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上班车祸工伤怎么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
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上班车祸工伤怎么赔偿?
上班途中车祸造成的工伤,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话,按规定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下班车祸公司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下班车祸公司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上班路上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职工开车上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开车上班过程中出车祸的必须要符合其他法定条件才有可能算工伤,最重要的就是职工确认自己对车祸不负主要责任,而且要求上班的时间是合理的,上班的路线也是合理的。如果不能同时满足相关条件,就只能让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赔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上班车祸工伤怎么样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
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上班车祸工伤怎么赔偿?
上班途中车祸造成的工伤,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话,按规定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上班车祸工伤要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上班车祸工伤要怎样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
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上班车祸工伤怎么赔偿?
上班途中车祸造成的工伤,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话,按规定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提前下班出车祸,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还没有到下班时间,在某公司做清洁工的汤女士就擅自离岗回家,没想到在途中出了车祸。事发后汤女士所在的公司认为,单位规定中午下班时间为11点30分,而汤女士发生车祸的时间是11点15分,当时汤女士是未经请假擅自提前下班,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该公司的说法,县劳动部门最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了否定,认为汤女士的这种情况仍属于“下班途中”,因此应认定为工伤。  汤女士在柯桥一家外贸公司做清洁工,按照该单位的规定,中午下班时间为11点30分,但由于要回家给小孩做饭,因此汤女士经常提前下班。去年下半年的一天中午,汤女士在提前下班骑车回家的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汤女士的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汤女士已成为了植物人。事发后,汤女士的家属在与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县劳动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汤女士所在的公司认为,根据该单位的规定,汤女士中午的下班时间应该在11点30分,而交警部门监控录像记录下的事故发生时间是在11点15分,据此可以证实,汤女士当天是擅自早退,违反了相关的劳动纪律,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县劳动部门经过调查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起争议案件中,无论是公司方还是员工方,对于“汤女士在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而受到伤害”的事实都是认可的,显然汤女士的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至于汤女士擅自早退,那属于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企业内部管理与被管理的问题,或者说是汤女士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而违反劳动纪律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汤女士发生事故时当属于“下班途中”,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班途中出现车祸算不算工伤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而且另外一点特别重要,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对于非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上班期间出车祸公司有责任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