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的四项构成要件概述
以下便是关于强制交易罪的构成要素分析:
首先,犯罪主体需为满足一般主体条件的自然人或单位组织,每人皆有可能成为此种犯罪的潜在犯罪人员;
其次,在主观方面,该犯罪的实施者通常具有明知故犯、固执己见等状态,即是直接表示出其主观意向的故意行为;
再次,从犯罪客体来看,构成这个犯罪必须影响到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意识中的商品交易市场正常秩序;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行为人会采取诸如暴力、恐吓等手段进行强买强卖,以致于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被迫接受其服务,倘若情节恶劣或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规定的界限,便可被判定为此类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实施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针对强迫交易罪的相关条款第二十八项明确指出,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暴力行为或威胁手段实施的强制买卖行为,以及由他人予以强制的服务或接受服务事项,应将其作为强迫交易罪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受害者造成轻度伤害;
(二)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两千元人民币以上;
(三)强迫交易行为超过三次或是强制三人以上参与该行为;
(四)强迫交易的金额高达一万元人民币,或者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两千元人民币;
(五)迫使他人采购伪劣产品,且金额高达五千元人民币,或者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一千元人民币;
(六)其他形式的严重情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
三、强迫交易罪最高判刑几年以上怎么判的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六条条款规定,倘若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的方式,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活动,甚至强迫他人转让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抑或是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且情节严重者,便会被判定犯有强迫交易罪。而对于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则主要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通常会从多个方面来衡量情节是否严重,例如:是否存在多次强迫交易的情况;是否对受害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以及该事件是否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等等。若您对此类法律问题有所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
强制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2.主观上故意实施强迫行为;3.侵犯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4.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强迫交易。满足以上四项即构成强制交易罪。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