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个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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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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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时若涉及尚未分配的利润,则需缴纳相关税费。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明确规定,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享有完整的财产权利,而未分配利润正是构成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其所有权归属企业本身。当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事实上便意味着他们将自身享有的对相对应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财产权益及经营管理职责进行了转让。
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个税吗

一、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个税

股权转让时若存在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涉及到股权转让以及未分配利润税收问题方面,我们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案,每一家公司都享有独立的财产使用权,因此未分配利润就属于公司自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也就意味着同时转让了他们所持有的财产权力,包括对未分配利润的所有权,并且同时也承担起这些权利所附带的管理责任及义务。换句话说,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应当包含对应的未分配利润对价,且不能仅依据其他因素来进行单独评估。

另外,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需要由合格的股东通过决议才能在股权转让前执行发放利润的计划,那么对于股东来说,他们将可以得到股息收入;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整体资产价值将会相应减少,这也会导致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随之下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有什么效力

关于股权转让所具备的法律效力,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客观论述:

首先,对于股权两边的股东来说,股权转让只需双方达成共识即可视为有效执行。

这种基于股份或出资所赋予的权益,如盈利分配权及决议投票权等,皆应由股权购买方妥为继承

其次,对于公司法人实体而言,只要股权转让在各方协商一致且变更公司章程,将购买方的名字或唯一标识添加至公司股东名册之后,那么这位新进的股东就有权享有并行使有关该股权的所有法定权益,同时,公司也需要负责任地向新进股东提供周全的服务保障。

再者,对于与此交易密切相关的第三方来说,只要股权已经依法转移,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充分注册备案,就能得以对抗任何试图干预该股权变动的第三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有诉讼时效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适用通常的一般民事诉讼时效原则,通常情况下这一时效规定为三年之限。

此项诉讼时效自权益受损方知晓或认为可能遭受权益损失开始,并从此时起开始计算直至发现义务承担人为止。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各类别不同的股权转让纠纷,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举例来说,如果在相关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将从该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反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则诉讼时效将从权益受损方提出权益主张且义务承担方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出现了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或者暂时停止计算。

总的来说,具体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股权转让纠纷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

股权转让涉及未分配利润时,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转让即转让该财产权,包括其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因此,股权转让价格应包含未分配利润对价。若章程规定需决议发放利润,股东可获股息,公司资产和股权转让价格相应调整。此情况下,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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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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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如何计算个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  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自然人股东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  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  转增资本主要有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三种方式,对于个税缴纳,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给青岛地方税务局的)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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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未分配利润是净利润转入的,那是交过企业所得税的。分配给个人就是个人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股东分红对于个人股东来说,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对于法人股东来说,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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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在利润分配前还在利润分配后合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权益应当包括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记录的查阅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权利损害分配权和公司重整申请权等等。
我们认为,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应无权请求公司分配其在转让之前的利润。人民也不能判令公司强制分红。理由如下: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也没有赋予人民有权判决有限公司强制分红的权利。
(3)红利分配属于典型的公司内部事务,原则上不宜干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实体内容,因为股利分配与否,除了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还取决于公司的意思,主要是股东大会的自由判断,不宜干涉。此外,股利分配政策还受制于公司的类别(闭锁性公司或公开性公司、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前景、国内外市场的现状及税法的影响。因此,公司股利分配之多寡原则上是公司自治和股东自治的范畴,
(4)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权转让一般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也就是说,转让价格中应该包括未分配利润。因此,受让方支付价款给出让方,受让方其再通过分红而获得补偿
但公司法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针对公司不分配利润的行为为股东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即赋予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七十四第1款第1项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您好,我舅舅在年轻的时候入股了一个公司,舅舅在入股花了七十万,现在公司经营逐步走入了正轨,舅舅现在要去争取股东的利润分配了,如何股东争取利润分配的纳税
[律师回复]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个人股东,也可以为企业法人股东。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
  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呢?
  
一、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明确,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四、非居民企业分红要缴企业所得税
  2008年以前,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需要缴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按10%的税率缴税。虽然税法规定的税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协定的税率低于10%,则可以按协定的税率执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被投资企业在2008年以前实现的税后利润分红,税法规定还是按原政策执行,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已采用带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无须再缴纳缴纳“股息、利息、分红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  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自然人股东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  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  转增资本主要有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三种方式,对于个税缴纳,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给青岛地方税务局的)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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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怎么交税
涉及未分配利润的股权转让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当股东决定实施股权出让行为之时,不仅仅要将自身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同时还要将其与该等股权相对应的那些针对该公司的各项财产权益、管理权力以及责任义务随之一并转移给新接手的股东。换句话说,股权出让的价格中理应涵盖尚未分配的利润部分的对价,以及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而不应当在此基础上额外计算其他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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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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