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失去自理能力可以离婚吗
丧失自理能力的配偶可否成为离婚的理由
若男方无法独立生活,则女方有权依法请求解除与男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如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必须签署书面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办相关事宜。在其中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相关组织提供协助或直接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而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在庭审过程中应当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果发现双方之情感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果,那么应当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失踪一方如何申请离婚
如若配偶一方无故失踪,则配偶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提起离婚请求,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对审理的离婚案件展开调解工作;但若夫妻之间的感情真正破裂,且经过调解仍然无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须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此类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存在重婚行为,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存在虐待、遗弃家人的恶劣行径;(3)具有频繁参与赌博、吸毒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正;(4)因感情问题而长期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以及(5)其他能够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若其中一方被法院宣布为失踪人口,那么其配偶另一方便有权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应作成准许离婚的决定。然而,假如双方当事人已经经历过一次人民法院作出不准许离婚的裁定后,双方又开始进行长达一年的分居生活并再次由存续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此时,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同样需要做出准予离婚的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一方失踪法院怎么判孩子
当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之时,法庭在判定子女监护权归属时,将会全面深入地斟酌各种复杂因素。法院将始终遵循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决策的核心原则,通常会着重分析孩子的实际年龄、主观意愿、双方面临的经济困境、家庭生活环境以及与其之间的情感联系等一系列重要因素。若下落不明的家长未能履行长期的抚养责任,这或许会对其争夺抚养权产生负面效应。然而,最终的裁决结果还要依据各案的独特情境来做出明确判断。
丧失自理能力的配偶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在男方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况下,女方有权依法提出离婚。双方需签署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提出离婚,可寻求相关组织协助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庭审前会尝试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已破裂,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