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获利2500元会判多久
涉案金额为2500元的帮信罪将会面临何种刑期
涉及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获得2000至3000元收益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达到被定罪量刑的地步。
然而,若该犯罪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便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里所提到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条件包括:
1、为超过三个人提供了帮助;
2、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了20万元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了5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
4、违法所得达到了1万元以上;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其他符合情节严重定义的情况。
因此,如果您的行为仅获得了2000至3000元的收益,且未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情节严重的条件,那么可以认为这是一种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判刑。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帮信罪获利一百元判刑吗
若犯下向帮信罪提供资金获利仅为一百元,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帮信罪的立案基准如下:
1.情节严重
依据我国的《刑法》相关条款,正式提起针对帮信罪的诉讼之前必须确认存在"情节严重"的事实情况。
2.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在犯罪活动中给予协助,如果涉及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视为刑法第2807条之二第一款所描述的"情节严重":
(1)在同一时间内向多于三名好友提供协助;
(2)进行的支付结算活动资金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及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
(4)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
(5)在过去两年内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信罪或破坏计算机安全活动受到过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了类似的犯罪活动;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活动产生了极其严重的结果;
(7)收购、贩卖、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5份(个)的;
(8)收购、售出、租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20份以上的;
(9)其他所有可能被认为是"情节严重"的情况。
对于前述提到的违法行为,即使因为客观环境限制而无法查实被帮助的对象是否真正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只要其相关涉及金额总和满足上述第二项到第四项规定的标准数值的五倍甚至更多,或者已经对他人造成了极度严重的后果时,行为人就应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还存在其他可能被判定为帮信罪的情况,例如电子商务平台的预付费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经销商,当他们在接到公安机关关于其交易对象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知后,仍然持续与其进行交易,这种情况符合帮信罪的定义,应按此罪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可参考如下内容:
1.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情节严重的。
轻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处罚,重者可能面临额外的罚款或更严重的刑罚。
2.任何公司或组织在涉及第一款内容时,如果被法院判定其有罪,将会被登记定额罚款,同时对其直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治。
3.当出现上述两款违法行为的同时,还有可能触犯其他类型的犯罪活动,此时将会按照处罚更加严格的法规进行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三、帮信罪获利500怎么判
依照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这项罪行,其定罪量刑的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与危害性。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涉案者从犯罪行为中获取的利润仅为500元人民币,那么此种情形相对来说较为轻微。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他们将会全面地考虑到如下诸多因素:例如不明真相的犯罪分子对自己的罪行是否有诚实深刻的认识、是否存在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涉案者是否曾经因同类犯罪而被判刑等。通常而言,若是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惩罚,同时积极地退还赃款,且没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判处较为轻微的刑罚,比如拘役或管制,以及相应的罚金。然而,最终的判刑结果仍然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您能得到更为精准的法律指导。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利2000-3000元,通常不足以定罪。但情节严重者,如帮助超3人、支付结算超20万元、提供5万元以上资金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仅获利2000-3000元且未满足上述条件,一般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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