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缓刑吗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缓刑适用探讨
在审判过程中,若行为人所涉嫌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时,则完全有可能被判决缓刑。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倘若他因触犯此类罪行而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轻微、确实存在着悔过自新的态度、具备不再重新犯罪的风险,同时不会给所在社区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便可以被判定为缓刑的执行对象。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其中涉及到的未成年罪犯、孕妇及那些年龄达到75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应该享有更宽广的缓刑判决权。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在司法实践操作层面,对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定,我们务必保持严谨审慎态度,严格把握构成此项罪名所需满足的特有构成要件,既不可进行无限度的扩大解释,也不能随意限定适用于此的范围。由于法律明确界定了其他危险方法的具体范畴,故仅当行为人实施针对公共安全的不法行为进而采取的危险手段与其放火、决水、爆炸及投放危险物质等暴力性危险行为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威胁性,并且此类行为对社会产生了显著性的危害,才能被视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行为人如采取杀人、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方式作为其危险活动,只要这些行为已经具备足够大的可能性威胁到公共安全,均可以构成该罪。在此种情况下,行为者无论最终是否引发严重后果,都应被视为触犯了刑法。《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安全罪怎么判
利用非法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是一项极具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其所面临判决的程度,需依据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而定。若尚未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倘若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到重大损失,则可能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重罚。例如,在公开场合擅自架设电网、驾驶车辆冲撞人群等危险行为,一旦具备了威胁到众多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以及重要公共财产安全的可能性,便有可能触犯该重罪。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将会全面地考量被告人的主观恶意、犯罪手段、损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从而进行量刑裁决。
若行为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符合缓刑条件,可能被判缓刑。据我国法律,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轻微、有悔过表现、无再犯风险且不影响社区,可判缓刑。未成年、孕妇及75岁以上老人享有更宽广的缓刑判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