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n+1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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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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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中遭解雇是否应该支付"N+1"条款的赔偿款,这主要取决于解除劳务关系的缘由以及施行过程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以下将对此做出详细解析:倘若用人机构在试用期内毫无理由的单方面取消劳务关系,即构成了违反劳动合法规则的行为,此时员工便有权利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用人机构索取赔偿款项,亦即是我们常说的"2N"赔偿。
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n+1

一、试用期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n+1

试用期内遭辞退,公司是否应支付赔偿金

对于试用期间遭解雇而是否需向受雇人支付"N+1"的赔偿金这一问题,关键要看解除劳动关系的缘由及其程序是否依法合理。以下将对不同情况加以详细解析:倘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没有充足理由却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这无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构成损失方的员工便有权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即“2N”的标准索求赔偿金;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细则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出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试用期间合法合规的终止了劳动合同——例如职工生病或遭遇非工伤状况、不胜任工作岗位、或是与劳动合同签订当时所依据的外部环境产生了巨变,且预备了书面通知并提前三十天告知该职工,又或者在此基础上再额外支付给职工一个月的薪水,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承担支付"N+1"赔偿金的义务。因此,是否应当负担"N+1"的赔偿金,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相关律法进行严谨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对于员工在职以及未办理完离职手续期间,单位都应该按时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可以随便缓交或者停止缴纳该员工的社保

二、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

试用期内员工被裁员之后,企业是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须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划分为以下三种不同情况:首先,若员工在试用期内遭受无理解雇,则企业应负担相应赔偿责任;其次,对于在试用期内有明显过失行为并因此遭到辞退处理的员工,企业无需进行赔偿;最后,若员工因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及第二项所明确规定的事项而遭解聘,企业则需依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关于试用期内无故解聘的违约赔偿标准设定如下:若用人单位无合法合理原因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年给予该员工相应工资额度的二倍作为赔偿金。员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工薪均值三倍的,其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工薪均值三倍来计算,但支付此类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此处提及的“月工资”乃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许可期终止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某些试用期内员工不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情况为:当员工满足下列所有任何一种情况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雇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未能达到聘用要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重大疏忽、玩忽职守,为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间参与其他单位的业务活动,严重影响了本单位正常工作流程的完成,或经用人单位反复提醒,仍拒绝修正自身错误;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生效——如以欺瞒、威胁等违法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毫无意义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在试用期内因触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事项被裁员的员工,企业也应依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患有疾病或非因公受伤,在法定的医疗期结束后,他们可能无法再从事原本的工作,抑或可能无法适应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新工作。又或者劳动者无法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经过公司专注培训或调动岗位后,仍然无法符合工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试用期间被辞退有赔偿吗

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给与相应赔偿与否,需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劳动者并不满足其所设定的录用要求,并且因此进行辞退处理的话,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免于给予赔偿责任的。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清晰明了、具备实际操作性的录用条件,并在日常工作管理中以足够的证据材料表明劳动者未能现实地达到这些条件。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其所提出的辞退理由并不合法,例如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赔偿的标准通常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在决定辞退劳动者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例如提前通知劳动者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同样可能会导致辞退行为被认定为非法,从而使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试用期解雇是否需支付“N+1”赔偿金,需依据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和程序是否合法。如用人单位无故单方解除,属违法,员工可要求“2N”赔偿;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薪水,则无需支付“N+1”。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律严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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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n+1怎么算
“N+1”补偿,通常是指员工在被辞退时,除了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的经济补偿(N)外,还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1)。这里的“N”是指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如下:确定员工的工龄,即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确定员工在被辞退前的月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是指员工在被辞退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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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以无过失性事实陈述辞退员工,但未依法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应支付n+1的补偿金。若用人单位非法解雇,且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需支付2n的补偿费。法律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遭受不公正解雇时能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这体现了劳动法的公平与正义原则,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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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要立即走人,应该如何赔偿是2N还是N+1还是N
[律师回复] 若公司因经济性裁员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何辞退试用期职工,试用期被辞退有何补偿
[律师回复] 如何辞退试用期职工
关于如何辞退试用期员工,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试用期被辞退有何补偿
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是按上述法律条文可以要求赔偿金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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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赔偿n+1
“N+1”补偿制度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为雇员提供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计算。计算方式: 每增加一年全职服务,支付一个月标准工资作为补偿;任职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计算;入职未满六个月者,支付半个月标准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者,按三倍额度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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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算违约吗
[律师回复] 对于试用期辞职算违约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试用期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果
(一)公司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劳动者,这是依法解除的前提,此外还应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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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辞退如何赔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并没有包括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没过试用期是不能要求赔偿金的。
以下是按上述法律条文可以要求赔偿金的情形:
1.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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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金n+1怎么算
辞退补偿金按照“N+1”标准计算,N为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对应的月工资数,“+1”为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补偿款需在收到申请后15个自然日内支付。 办理离职手续时,应结清所有工资和财务事项。 确保员工权益,遵循合法程序,保障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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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试用期辞职的流程: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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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4、而且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试用期的工资低于法定的标准,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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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怎样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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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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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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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并没有包括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没过试用期是不能要求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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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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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被辞退赔偿n+1吗
劳动合同转正后解雇赔偿标准一般为N+1,即劳动者服务年限N个月的平均工资加上一个月的提前通知金。若公司违法解雇,需支付双倍赔偿。劳动者自身失误导致离职,公司无需赔偿。N代表服务年限,计算方法为N年对应N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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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个月内。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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