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豕公职人员受贿罪的立案准则,根据最高层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以及检察机构颁发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是受贿金额达到人民币叁万元或以上,这个数字被定义为"数额较大",必须加以严重追究和起诉。进一步解释来说,就是指非国豕公务人员通过其职位职权的便利条件,向他人勒索财物或者私自接受他人的财物,以实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或者在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财产据为己有,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叁万元或以上,那么就应该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未经官方任命、没有从事公务职责的个人,若涉嫌参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其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刑罚;但当涉案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级(即“数额巨大”),甚至伴随着其他严重违法情节时,该犯罪者的量刑则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然要接受罚金刑罚。极端情况下,如果该犯罪者的涉案金额大到惊人,甚至携带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有期徒刑十年或无期徒刑,同时仍须负担罚金刑责。《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非公务人员收受多少钱违法行为
针对自然人因非职务身份而涉嫌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情况而言,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通常以其所接受的他人财物价值作为参考依据,即规定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方才构成犯罪。然而,若被告人在收受他人财物达三万元人民币之上,但未超过六万元的数额区间,并且在下文中所述事实中存在为他人谋求不当权益的行为,从而使得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到了实质性损害,那么他将面临刑事指控的风险。值得强调的是,对事例的定罪量刑将全面考虑被告人所实施的受贿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即便被告人所收受的财物价值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倘若其受贿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且影响力巨大,仍然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总的来说,对于非公务人员收取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必须根据具体的数额和情节进行判断。
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受贿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这包括利用职务便利勒索或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在经济活动中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并占为己有。达到此金额即应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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