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如何成立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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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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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流程及相关要求设立律师事务所所需的具体程序如下:首先,申请人须向所在地区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材料手续。其次,司法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所有申请材料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律师事务所如何成立

一、律师事务所如何成立

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设立流程

注册成立律师事务所所需遵循的一般步骤如下:

首先,意欲申请者需向所在市区级别的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以及有关的配套文件资料。

其次,接受申请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项申请的严格审查,同时将审查结果及所有相关申请文件完整地报送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最后,司法行政部门在收到上述报送材料之后,会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细致的审核工作,若审核通过,则会向申请人颁发正式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律师法》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二、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根据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所需要的工作时长、潜在的风险及相应的责任,律师事务所有权自主制定其收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必须构建并完善内部收费机制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以便有效地监控律师在提供执业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收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三、律师事务所股权官司怎么判

衡量律师事务所股权纠纷最终裁决结果的要素繁多且复杂。首要之务便是明确股权纷争所涉及的具体种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归属争议、股权转让纠纷以及股东权益受损失等。在事例审理阶段,司法机关将审查并核对有关股权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等一系列书面文档,旨在明确各当事人的法定权益及对应的法定义务。例如,在处理股权归属问题时,法官或裁判员将会依据实际出资金额的多少、股东名册内的记录、及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等多重证据来进行审慎评估。而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主要焦点在于转让协议的有效性以及转让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还需审查交易对价是否合理等事项。若涉及到股东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况,诸如知情权或者分红权受到侵犯等,便须提交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损害的实质性及因果关系确实存在。归根结底,审判结果将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口供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详尽规定。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包括:向市区或直辖市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资料,等待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十个工作日内,司法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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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报案人,报案人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向警方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对于当事人本人,派出所可能会传唤或者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当事人家属可以向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自己到底是涉及治安违法,还是刑事犯罪。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那么刑事立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有两个基本的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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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说不立案,不给派出所立案通知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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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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