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事务所如何成立
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设立流程
注册成立律师事务所所需遵循的一般步骤如下:
首先,意欲申请者需向所在市区级别的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以及有关的配套文件资料。
其次,接受申请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项申请的严格审查,同时将审查结果及所有相关申请文件完整地报送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最后,司法行政部门在收到上述报送材料之后,会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细致的审核工作,若审核通过,则会向申请人颁发正式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律师法》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二、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根据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所需要的工作时长、潜在的风险及相应的责任,律师事务所有权自主制定其收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必须构建并完善内部收费机制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以便有效地监控律师在提供执业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收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三、律师事务所股权官司怎么判
衡量律师事务所股权纠纷最终裁决结果的要素繁多且复杂。首要之务便是明确股权纷争所涉及的具体种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归属争议、股权转让纠纷以及股东权益受损失等。在事例审理阶段,司法机关将审查并核对有关股权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等一系列书面文档,旨在明确各当事人的法定权益及对应的法定义务。例如,在处理股权归属问题时,法官或裁判员将会依据实际出资金额的多少、股东名册内的记录、及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等多重证据来进行审慎评估。而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主要焦点在于转让协议的有效性以及转让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还需审查交易对价是否合理等事项。若涉及到股东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况,诸如知情权或者分红权受到侵犯等,便须提交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损害的实质性及因果关系确实存在。归根结底,审判结果将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口供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详尽规定。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包括:向市区或直辖市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资料,等待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十个工作日内,司法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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