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强制拆迁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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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在以下几个关键条件以及正常法律程序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政府方可依法实施强制拆迁行动:首先,必须已经向被征用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者支付了公平合理的货币补偿金、提供了适当的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性住房;其次,如果被征用方未能按照征收补偿协议中规定的时限履行交付被征用房屋的义务,也将成为强制拆迁的合法理由之一;再次,若在法定的期限内,被征用方既没有与政府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又未提出任何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请求,那么这也将构成强制拆迁的合法依据;最后,对于那些逾期仍未整改的违章建筑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政府同样有权采取强制拆迁措施。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拆迁

一、什么情况可以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可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已经为被征收人提供了货币补偿以及房屋产权调换与周转房等多种形式的安置资源;被征收人未能按照征收补偿协议中规定的期限履行交付所征房产的责任;在法定时限之内,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又未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请求;对于那些经认定属于逾期仍拒不整改的违法搭建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什么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在哪些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针对相关案件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首先来说,当遇到以下列出的这些案情时:

(一)属于需要被害人亲自提出控告才能得到处理的案件,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到侮辱、诽谤的罪行;

2.存在对婚姻自由进行暴力干涉的现象;

3.存在虐待的情形;

4.及侵占他人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当人民检察院未对该类案件提起公诉时,如若被害人手中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么此类轻微刑事案件亦可作为原告人呈交至法院审理。

具体来说,这类案件主要包括:

1.故意伤害事件;

2.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住所的不当行为;

3.侵犯通信自由的不当行为;

4.涉及重婚的犯罪行为;

5.遗弃亲人或儿童的行为;

6.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

7.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8.根据刑法分则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对本条中所列举的这类案件,如果受害者能够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那么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在此过程中,若发现证据不足以支持此类诉讼,或者判断被告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应及时通知受害者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最后,如果被害人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表明对被告人的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已有证据显示已经对被告人提出过控告,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并未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追责处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什么情况可以告对方敲诈

敲诈勒索系指以非法攫取财产为目的,通过施加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务之行为。在下文列举如下几种情况,可视为符合敲诈勒索的认定标准:首先,实施者需运用恐惧、胁迫等不正当方式,例如威胁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或者破坏受害人的声誉名声等,进而逼迫受害者乖乖交出现金或财务;其次,受害人需掌握确凿的证据,证实实施者行事的意味明显,且唯一动因就是为了非法获取受害人的财产;再者,实施者的行为必须给受害人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当您遭遇此类敲诈勒索事件时,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且尽全力搜集相关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短信往来、电子邮件等等,以便于更好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人身安全,避免与实施者产生直接的冲突。

强制拆迁需满足以下条件:已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安置资源;被征收人未履行交付责任;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逾期不整改的违法搭建或超期临时建筑。这些条件是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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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够强制拆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情况下能够强制拆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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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性拆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市政府做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诉讼,根据行政强制法征收手续齐全,向申请并通过的是合法的。 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既然是强制就一定要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行为。因此,强制拆迁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授权的有权采取强制拆迁的机关,被强制对象必须达到法律规定被强制拆迁的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按此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其他机关和组织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如何强制拆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三、需要具备的主要文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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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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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如何强制拆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三、需要具备的主要文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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