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任何类型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表明,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构通常会要求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的家庭管教措施;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依法对其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均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10岁孩子是否有改名字的权利?
我国法律赋予10周岁以下儿童姓名变更的权力。
根据相关规定,每个自然人,无论年龄几何,皆拥有姓名权,并能够决定、使用以及按规定改变自身的姓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行使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为准。
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行使行为将由监护人代为进行决策,换言之,必须获得父母双方共同决定的许可,其中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行事修改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三、10岁孩子杀了人怎么判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年满未达十二周岁者,因其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实施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皆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针对涉及严重性罪行如十岁孩童杀人之类情况,则需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包括将涉案青少年收容于当地适宜之收容教育机构,并责成其身处监护地位之家长对此类行为加以严肃管教。另一方面,尽管未能追究行为人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职责并没有因此而被豁免,受到伤害或损失之人及其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向该涉事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追索经济补偿的权利。这一系列相关规定与执行方法的设立,主要在于立足于保护未成年人心智发展的特殊需求,同时亦致力于维持社会公平正义及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将全面权衡考量事例之具体情节特征、社会舆论以及其他诸多重要因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十岁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通常,司法机构会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严格的家庭管教措施,并在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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