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何种情形下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的明确规定,若劳动者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那么在其劳动关系被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之时,均有权要求该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双倍赔偿责任:
(1)从事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物质工作的劳动者,在离开现有岗位之前未能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是在疑似患有职业病的情况下,正在接受诊断或医学观察的过程中;
(2)在当前所在的用人单位中,已经确诊患有职业病或者因为工伤而导致身体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由于患病或者非工伤原因,处于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的劳动者;
(4)女性员工在怀孕、生育以及哺乳期间的劳动者;
(5)在现有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五年的劳动者;
(6)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多分财产
1.倘若夫妻中的一位当事人故意隐瞒、转移、变卖、破坏或消耗夫妻共有的财产,甚至伪装成双方的共同债务企图侵吞另一半的财产,在此种情况下,当夫妇选择协议离婚决定财产分配时,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其有权获得比平时更低的份额,亦有可能无法获得财产分配,相反,另一方则可参照行为的恶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较高份额。
2.作为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夫妇共有财产在进行公平分割时,应贯彻平等公正的原则;
然而,在特定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有时需要考虑各种特殊情形来裁定财产的最终归属,例如依据孩子抚养问题、女性地位问题以及无过错方所享有的权益等因素进行斟酌,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女性、正在承担抚育责任的人士及未涉及到婚姻过错的人群往往能得到相对更多的财产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时,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的情形包括:职业病危害岗位未接受健康检查、确诊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内、女性三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不足五年退休、及其他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