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人身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涵盖了四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死亡赔付部分,即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致使身亡之时,保险公司将支付其相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其次是伤残赔付环节,当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身体残缺无法恢复原来状态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伤残程度大小进行分级并给予不同额度的残废保险金;再次是医疗费用补偿功能,如果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报销;最后是停工津贴,若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工作,那么保险公司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其停工保险金。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费用补偿部分通常设有最高限额,并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会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等附加险种的一部分来提供保障。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是怎么的
关于人身意外险的赔偿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是针对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按规定向其家属支付死亡保险金;
其次,当被保险人因遭受突发意外伤害而致残时,保险公司也会依照相关条例,向其支付残疾保险金;
再者,若被保险人在上述事故中发生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亦将依据具体条款约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人身意外险和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人身意外保险无疑是广义意外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类保险覆盖了各种由意外事件引发的风险,其中自然也包含了涉及人身安全的意外情况。
人身意外保险的核心任务就是对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全方位的保障。
这份保障的主要涵盖领域集中在对人体生命及健康的保护之上。
然而,相较于人身意外保险,广义上的意外保险或许还包含了由于意外事件引发的财产损失等更为广泛的责任范围。
从保障的具体对象来看,人身意外保险主要关注的是人类的身体与生命安全;而从保障的具体内容来看,其重心则在于对人身伤害所带来的经济补偿。
在选择此类保险产品时,我们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需求和面临的潜在风险,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以确保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到所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及理赔条件。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涵盖死亡、伤残、医疗和停工津贴。死亡赔付支付死亡保险金,伤残赔付按伤残程度分级支付残废保险金,医疗费用补偿报销费用但有上限,停工津贴支付因意外伤害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停工保险金。医疗费用补偿常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等附加险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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