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所产生的影响探究
1、答案是肯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在撤回申请之后,并未出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那么必须等到六个月后才能重新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2、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判决不准予离婚以及经由调解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离婚诉讼案件,倘若原告申请撤回诉讼并且法院予以准许的情况下,没有了新的事实或证据支持其立场,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将不会被受理。因此,无论导致原告撤回申请的原因为何,只要没有新的实际情况与合理的主张,撤回六个月内都不能再度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原告在撤回离婚申请之后,又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支持其立场,那么便可摆脱以上时间限制,随时提出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案件中怎么进行损害赔偿举证
以下是关于离婚诉讼中向另一方要求损害赔偿事宜的专业解析:
首先,在离婚案中主张索赔权利的一方需要提交充足有力的证据来证实被告(即提出索赔的对象)存在着导致索赔请求成立的特定过错行为。
例如,若要确认家庭暴力的事实,则需依赖于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可能向过错方出具的警告信或谅解协议、对受害人受伤害程度的医学鉴定报告等多种形式的证据。
其次,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在家庭暴力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参考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向过错方发布的警告信或谅解协议、以及对受害者受伤程度的医学鉴定报告等多种形式的证据,综合判断家庭暴力事实是否存在并予以确认。
最后,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对此项内容也有更加详尽而具体的规定。
该条款明确指出,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无过错方均享有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力:
其一,重婚;
其二,与他人非法同居;
其三,实施家庭暴力;
其四,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者遗弃行为;
其五,有其他重大违规情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案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律师费用问题,其收取标准往往受到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程度、涉案财产数额的大小以及所选律师的执业经验及知名度等等。一般而言,收费方式主要包括按件计费和按照标的金额比例收费两种模式。至于具体的收费金额,则需要您与选定的律师进行详细商议后才能最终确定。在挑选律师的过程中,我们建议您不仅要关注其收费情况,更要重视律师的专业素养、丰富经验以及良好声誉等方面的表现。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地域差异以及各家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政策不尽相同,因此在不同地区或由不同律师代理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其收费标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离婚诉讼原告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或理由,需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解的案件,原告撤诉后无新事实、证据,六个月内再诉将不予受理。但若有新证据,则不受此限,可随时提起诉讼。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