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有效期结束之时,雇佣方有义务最晚于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就续订劳资协议展开讨论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自实际聘用员工之日算起,超过了一个月且还没满一年却没有与被聘者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应对这位员工每月发放相当于其基本薪水两倍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当劳动合同终止后,若雇员没有选择继续签署新的协议,那么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首先,如若企业保持原有的工作环境及薪资待遇不变甚至进一步提高,但仍无法吸引雇员续签新合同的话,此时便无需向雇员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其次,倘若企业在原有劳动条件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导致雇员不再愿意续签合同,那么企业就必须为雇员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3倍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期限以及其当月的实际工资水平。然而,如若我们讨论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关于您提及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三倍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倍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三倍的标准,那么也将以这个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续签程序,雇主也应在此期间与劳动者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若雇主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每月两倍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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