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期满未予续签但实际履行情况的判定标准
依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配套法律法规的明文规范,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双方仍持续履行既有义务,可视作双方共同缔结了新的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合同效力将不受影响。
然而,为了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严密性,我们强烈建议您与对方重新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二、物业合同到期后怎么处理
在初始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自动失效并停止执行。
另一方面,如果业主委员会或拟参与物业服务的业主与新的物业服务提供商签订了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且成功生效,那么即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结束,亦需终止原有的合同。
同样地,若建设单位依据法律规定与已经选定的物业服务供应商共享服务期限,而在此日期之前,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与新物业服务公司另行达成了生效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前期合同也应当终止,以便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物业合同到期不交房怎么办
在此种情况下,首要之务即是对物业合同中的各项具体条款进行核实和确认,尤其应关注交房日期以及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若物业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交房工作,业主便有权利依照订立的合同条款需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您可先行向物业公司发出正式的书面催收通知书,明确指明其违反合同的行为,并要求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限范围内完成交房事宜。若物业公司仍旧拖延交房的话,那么您可以考虑借助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首先,您可向当地物业行业监管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请求政府行政部门介入处理此事;其次,您也可根据合同约定,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程序,追索物业公司履行交房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因为逾期交房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例如租金损失等等)。同时,为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建议您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如:物业合同、催收通知书、往来沟通过程中所生成的记录等等,以备后续可能会发生的维权行动所用。
物业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实际继续履行的,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可视为双方默示同意新合同关系,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但为保障合同稳定与明确,建议尽快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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