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权证变更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权证变更的严谨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在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修订流程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制度和行政规定来签订不动产协议以明确房产转让的细节事宜,并且按要求支付相应的税费。接下来便是实施房地产交割的环节,需要携带包含合同文本、身份证件以及不动产权利证书等关键材料到位于财产所在地的权利归属登记处,然后按照权责分配系统展开产权变更和交割过户的相关程序处理工作。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不动产权证能加名字吗
1.对于不动产而言,增加姓名的操作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在完成姓名添加之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将作为彼此平等的共有方,依据人数进行分割,每人均等享有对该处房产的所有权;
而另一种则是按照份额进行共有,即在添加完姓名之后,房产证上的各人所拥有的房地产份额具体为多少。
换言之,即是指他们各自在该处房产中所占比例为多少。
2.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通常要求当事人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文件、共同部分财产协议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各项资料,共同向房屋登记部门提交申请,以期能够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最终实现获取双方均名列其中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三、不动产权证单独所有法院怎么判
在司法判案进程中,假如不动产权证书以“单独享有”来进行登记所蕴含的意义,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不动产权的获取途径以及整个过程,以确定其中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威胁手段或者其他违法情况。倘若不动产权的获得是合法的,并且没有任何反面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共有关系,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已经登记的“单独享有”这一状态。然而,如果存在诸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即使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了单独享有,另一方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对该不动产具有贡献或者存在共同购买的意愿,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将其判定为共同财产并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总而言之,法院在做出裁决时,绝不仅仅只是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信息来作出判断,而是会全方位地审查相关的证据资料以及法律事实。
修订不动产权利证书需遵循法律制度和行政规定,签订协议明确转让细节并支付税费。随后实施房地产交割,携带合同文本、身份证件和权利证书等材料到权利归属登记处,按权责分配系统完成产权变更和过户程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