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对于损坏他人财产的问题,我们需要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或在案发当时该物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并作出相应的赔偿。
此外,对于那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被毁坏物品,受害方除了有权要求经济上的赔偿之外,还可要求进行精神上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离婚诉讼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可以统一进行起诉。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离婚案中,凡一方承当监护责任的孩子,另一方必须负责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该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期限将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则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相关协议或裁决,不得妨碍未成年人在必要之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适当请求。
每当涉及到离婚时,夫妻二人都有权通过协商来决定双方共有财产的处置方式;倘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给人民法院作为最终裁判依据。同时,法院将基于全景财产情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对于那些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获得的权益,任何一位配偶都应得到依法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在离婚后,其中任何一方均有权直接承担子女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责任,并负有负担相应抚养费用的义务。抚养责任的大小及支付期限的长短期,由双方自行商议;如商议无果,则交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需要澄清的是,以上规定的协议或裁决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之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适当要求。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也明确指出,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通过自愿协商来决定如何处置共同财产;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终审裁决,法院将会以财产状况为基础,并结合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民法典财产损害赔偿规定是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条规定中,涉及到的财产损害赔偿内容颇为广泛。总体而言,财产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基本准则:即以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位或其它合理方式作为计算依据,厘定赔偿金额。如系由于侵权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则该项损失应按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核算;若为侵犯他人财产权益之情形,则财产损失应依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或其他合理方式予以确定。对于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财产损失,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应包含合同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得的利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总的来说,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方式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加以确定。
《民法典》中处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对于财产损失的计算,通常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确定。若物品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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