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后不执行可以再次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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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审判决生效后,在10个自然日之内,诉讼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然而,若已进入终审程序并作出了最终判决,则无法进行上诉,但仍可依法申请再审。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存在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亦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法院宣判后不执行可以再次起诉吗

一、法院宣判后不执行可以再次起诉

法院判决之后如未能得到执行,可以再次提出诉讼吗?

在收到一审宣判之后的第10个自然日之内,当事人享有上诉权;

然而,若判决属于最终审判结果,那么便不再允许上诉,但是可以提出再审申请。在司法实践中,当某方当事人或多方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异议时,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特别地,如果涉及到人数较多的当事人或原告与被告均为自然人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都不会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可以再上诉吗

在法庭判决宣告之后,若为初审诉讼案件,则当事人享有上诉之权;

若已进入二次审理程序,此次上诉权利将被依法剥夺。

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被告人或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提交书面申请或者运用口头方式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三、法院宣判后律师还能否会见

通常而言,在法院做出裁决之后,律师仍然有权与当事人进行交谈。然而,会面的目的及必要性可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若事件的裁定已经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律师与当事人的会面或许是为了帮助其处理紧张的执行工作,或是回应其对判决内容的各种疑虑等等。然而,当判决结果还没有正式生效且仍处于上诉期限之内时,律师的会面对于准备上诉、深入理解当事人的观点和需求、完善上诉所需的文件资料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会面规定和流程可能会因为事件的性质、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看守所的相关规定而产生差异。

法院判决未执行,可以再次诉讼。上诉权在收到一审宣判后10日内,若判决为最终审判结果,不再上诉,但可申请再审。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异议时,可向上一级或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申请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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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执行申请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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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六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只要申请人未向明确表示放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且系在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仍应受理,理由是:
申请执行是债权人向人民提出强制执行的一种请求。该请求权有程序意义上的请求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请求权之分。程序意义上的执行申请是指申请执行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提出申请请求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实现其权益。实体意义上的执行申请是指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通过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实体权利请求。笔者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只是暂时放弃程序意义上的请求权,即无需介入实现其利益,而不是放弃实体上的权利,因此这种处分不及于实体权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仍在法律的保护之下,撤销执行申请只是当事人表明暂不需要依靠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其权利,而义务人只有在其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方可解除法律对其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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