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
关于认购协议签署后能否退还款项的问题
在实践操作中,关于签署认购协议之后能否予以撤销,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具体情形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解读。一般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1.倘若在诉讼请求提出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亦即,这段期间所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乃为无效。在此种情况下,定金理当退还给买方;
2.若是买方未能按时赴约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买方违约,此时,定金不仅不能退还,反而应当由卖方直接没收;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此举无疑属于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3.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履行义务之后,定金便可抵扣为购房款项,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
4.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5.若在正式签约之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失败,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若系买方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若系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认购协议书能代签吗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认购协议的签署可以由他人代为执行,然而关于这一点法律上的效应究竟如何,必须予以详细分析和界定。
至于代签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有效性,主要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经明确地委托售房者进行代签。
如果购买方的确给予了委托并要求售房者代为签署合同,那么所签署的合同将被视为合法、有效的文件。
然而,若代签人超越了其被赋予的授权代理权限范围,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它到底是表现代理关系(即视作有效)还是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唯有得到被代签人的事后承认,才能使该合同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若该行为没有得到委托授权,便会被认为是无权代理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认购协议书五证不全怎么办
若认购协议书中所涉及的房产未能办理完备的五个必要证件,那么便会面临重大的法律风险。首先,未达法定销售要求的五证不全房产项目无法履行合法销售的义务,因而认购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您具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认购款项,并且还可索求相应的利息补偿。在法律执行过程中,您需特别留意搜集和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文件,诸如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等。与此同时,也可以向当地负责监管房地产市场的主管部门提出投诉,请求他们严肃调查并处理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若开发商坚持拒绝退回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向依法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法院认定认购协议无效,以及判决开发商返还认购款项及其利息。然而,诉讼程序往往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需要投入一定程度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认购协议签署后能否退还款项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开发商未获预售许可证,认购书无效,应退还定金。买方违约则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双方按约履行后定金可抵扣房款或收回。若因内容未达成共识而未签约,卖方应退还定金。若一方修改已确认条件导致签约失败,视为违约,按相应规则处理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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